某集团子公司注销后并入另一个子公司
发布日期:2019-10-23 12:03:31 浏览量:1次
期初无子公司 期中增加一子公司 子公司又在期中注销 期末是否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必须合并。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个问题:当期增加子公司,当期减少子公司。
加强子公司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22条规定,“母公司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由于同控制应将子公司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未合并的子公司,自购买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合并子公司的收入,费用和利润。损益表。”
降低了子公司的处理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第23条规定,母公司将在交易期间处置子公司在报告期中,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应计入合并利润表。
全资子公司已注销而被另一个全资子公司接管,可否承担法律上的
您说的情况不是很清楚,收购的含义也不准确。
子公司注销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 2.通知或宣布债权人并登记债权,债权人向清算组宣告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并制定清算计划。 4.处置资产,包括应收账款的收回,非货币性资产的出售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视为坏账,其损失可以向税务机关报告后予以抵扣。批准。 5.为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抵押财产)应在清算费用(即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后,按照法定命令清偿债务。欠下的税款,还清公司的债务。 6.分配剩余的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仍具有余额的,其余资产应当按照出资额或持股比例分配给各投资者。剩余财产应视为对外销售,以及其隐含的收入或损失。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支付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