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北京注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19-07-19 16:57:56 浏览量:0次

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程序

根据实际情况,股份公司的设立过程如下:第一个申请名称预先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由所有发起人或者联合委托代理人指定的代表人申请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预先批准的名称。预先批准的公司名称保留6个月。预先批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商业活动,也不得转让。第二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和设立,由董事会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以筹款方式设立的,应当自成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第三次发行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用公司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盖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以下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所有发起人按照法定人数认可的股份总数。公司章程或募集资金总额; (三)股票的发行和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四)保荐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并经招聘设立的创始组织批准;

(五)具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 (6)有公司住所。 “中华民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可以发起或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是指公司由保荐人设立,认购所有股份。公司应该发行。募集资金的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部分股份,剩余股份公开募集到公众或者提高到特定目标,以建立公司。公司。

北京注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哪些条件?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和程序: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允许使用该标准的投资企业名称应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风险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字样可以在行业名称中使用。

(3)除国务院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标有“中国”,“中国”,“国家”,“国家”和“国际”字样。

(四)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以资金形式出资。实收资本(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在成立时不得低于3000万元。

(五)基金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不得低于5亿元,全部以资金形式出资。实收时实收资本(实际支付)不得少于1亿元;

5年内的注册资本完全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承诺。

(6)基金公司的业务范围经批准为:投资,投资管理和非证券业务咨询。但是,您可能不参与以下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开放的方式筹集资金;

3.为投资公司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至少3名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8)基金注册机构王1365第1188名学生371提示:不同政策是在各地发布,希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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