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留底公司注销时退税
发布日期:2019-10-25 13:24:07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清算时增值税进项税没抵扣完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破产,破产,解散,停业后出售的商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纳税人企业注销时,如果已冲销期末存货的进项税额,则无需转移进项税额。如果有任何可抵扣的进项税,税务机关将不退还该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第6条,取消时一般纳税人的存货和退税问题{{}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取消或存在在咨询期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将纳税人转移到小规模纳税人时,库存不会从进项税中转出,并且税收抵免也不会退还。
扩展名:
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或获得应税劳务(以下称为已购商品或应税劳务)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下各项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1)非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利益或个人消费的购买商品或应税劳务;
(2)异常丢失的购买商品和相关应税服务;
(3)正常情况下不会损失的产品或制成品所消耗的购买商品或应税服务;
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己的消费品; {5}}(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注销企业因进项税额抵扣滞后造成的留抵税款能否退还?
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取消普通纳税人的纳税人未扣除税款的情况,很容易质疑纳税人是否可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