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注册局
发布日期:2019-07-22 18:39:33 浏览量:1次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县工商局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注册危险品运输公司流程:
一,处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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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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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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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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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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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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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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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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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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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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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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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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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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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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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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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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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注册危险品运输公司流程:
一,处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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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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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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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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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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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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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注册危险品运输公司流程:
一,处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注册危险品运输公司流程:
一,处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注册危险品运输公司流程:
一,处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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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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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13.保险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注册危险品运输公司流程:
一,处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
二,加工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一,申请条件
(1)与业务兼容且符合检查资格的车辆和设备:
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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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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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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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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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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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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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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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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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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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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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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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11.配备适合运输货物的环保用品和设备;12.公路运输危险品车辆标识,包装贮运图鉴标志,危险品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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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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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超过5辆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了测试;
2.必须在车辆上安装以下设备:
(1)车辆必须配备卫星定位系统(GPS);(2)车辆应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灭火装置,电源总开关,静电放电牵引区和灭火设备;电路系统应具有切断主电源和隔离火花装置;(3)集装箱,大型气瓶,活动罐(罐)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4)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无损,铁质地板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特种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要求。车辆的尺寸,轴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公路车辆轮廓尺寸,轴载和质量限制”。 (GB1589-2004)要求;车辆技术水平符合“操作车辆技术分类和评定要求”(JT / T198-2004)中规定的一级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寿命不超过7年;车辆必须是油轮,货车;
5.特种车辆的油箱已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查;6.运输剧毒,易爆,易燃和放射性危险货物的特种车辆,还应配备行车记录仪;7.停车场,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场所,车辆清洁消毒场所和设备,车辆检查维修场所和符合安全规定,适合作业范围和规模的设施;特别适用于运输剧毒,易爆和一级包装危险品的车辆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8.油罐车和油罐车符合油罐检验标准的要求,油罐容积测量符合车辆载荷要求;其他包装符合相应标准;9.驾驶员和护送人员在装卸,运输和泄漏事故后应佩戴的各种防病毒,防腐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10.车辆和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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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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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理人或者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的复印件,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指定代理人或联合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股东是企业,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股东是法人,则提交商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公司法人,则提交公司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私营非企业单位,请将其提交给私人办公室。非公司单位证书的副本;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如果股东的初始投资是非货币财产,则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7.董事的文件和身份证件副本,su

求重庆市工商局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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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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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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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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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联系电话63845789.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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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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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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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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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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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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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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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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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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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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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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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联系电话63845789.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联系电话63845789.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联系电话63845789.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联系电话63845789.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联系电话63845789.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地方市场监管管理规章草案,制定和制定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计划和地方标准。
(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协调。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应急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隐患调查和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和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优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有缺陷的产品召回系统。监督和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
扩展数据:
(1)与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从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政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病害防治,畜禽屠宰,原料奶采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起源,市场准入和可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联合力量。
(2)与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有关的职责分工。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制定当地食品安全标准。它将与市政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如果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收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应立即组织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市市政监督管理局。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已经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
(3)市监局发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3)与重庆海关有关的责任分工。
(1)两个部门应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反复检查,反复收费,多次处罚,减轻企业负担。
(2)重庆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响中国境内,或者进口食品发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重庆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警示或控制措施,并通知

营业执照上只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盖章,是属于哪个注册地??
根据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发证机关的章节是指其注册的单位。
一般企业(即发证机关)营业执照的公章为区(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黄埔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坝分局等。
有些企业(如外商投资企业,企业集团等)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其发证机关应为省(市)级,付款应该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上海〜,天津〜,重庆〜。
因此,从问题来看,它只能表明注册地点位于重庆范围内,具体取决于公司的地址(即营业执照中所述的业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