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孕妇 要注销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1-12 20:26:21 浏览量:1次
如果在怀孕期间,公司关闭了,怎么办
目前,我国职工生育待遇有两种解决办法:
一是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和管理。其法律依据是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其适用范围包括我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女职工。相关待遇标准,按照同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执行。
(1)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院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二是生育保险办法。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其核心内容是实行社会保险,生育费用社会统筹,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妇女平等就业。具体办法是,企业不论男女职工比例多少,按照统一费率(最高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目前,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主要是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主管单位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对于均衡企业负担、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目前我国公司和企事业单位适用的多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根据该规定,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基金是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的.
根据上述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状并结合我国破产清算法律制度.如果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已经为本公司职工交纳了法定生育保险,即使公司关闭,职工仍可在公司破产/清算组织的协助下,向有关社保机构进行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具体做法是:尚未生育时公司关闭,提请清算/破产组织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当地法定的标准,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生育时公司已经关闭尚未破产或正在清算的,个人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并公司清算/破产机构出具的公司清算/破产证明及生育保险缴纳情况的证明,到当地劳动部门下属的社保机构申领.生育时公司已经被注销的,需要提供公司已被注销的证明,有上级主管机关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相应证明.
目前各地都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出台了实施办法,可以先了解下所在地的详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当然,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并未按规定交纳生育保险基金,自然不能享受上述生育待遇.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运~

公司即将注销,公司能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吗
应该给予赔偿。
为了保护女性雇员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的“三个阶段”的劳动权利,州和地方都有法律和法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雇主不得安排女雇员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第三级人工劳动强度和孕期禁止的劳动;
2.在哺乳期,女雇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所禁止的劳动;
其次,加班和夜班的限制
在女性雇员怀孕期间,雇主不得将工作时间延长至正常工作日以外。无法执行原劳动的,应当按照医疗部门的证明减少劳动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雇主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雇员延长工作时间。通常,不应安排他们在夜班工作,并且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某些休息时间。
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延长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
第三,产假规定
:《广东省职工假日假期死亡处理暂行规定》 6.女工,产假90天,包括产前15天。难产增加了30天的产假。
对于多胎,婴儿每增加一胎,产假将增加15天。推迟生育的做法(24岁之后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增加了15天的产假。那些获得“独生子女优惠证书”的人将享受35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将享受10天的产假。
根据《女雇员劳动保护条例》第8条:女雇员的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前15天。
分娩(出生于24岁以上的女性第一胎)增加了15天,而“独生子女”证明在出生后3个月内增加了35天。如果难产增加30天,多胎将生下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堕胎假:怀孕3个月,请假15天后堕胎;怀孕3个月后流产42天。
IV。 “三阶段”女职工怀孕工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程序性问题的指导意见
105,怀孕期间“三阶段”女职工可以参照确定《深圳市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不得因职工自身过错而停产,也不得因职工自身过错而停产。停工期间被调派从事其他工作的,停业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发放停产津贴:(一)停工时间在六个工作日(含六个工作日)之内,该员工的平均日薪应为该员工停止工作的一个月,其中80%支付给员工;(2)如果停工超过连续六个工作日,从第七天起,停工前三个月,雇员应平均向雇员支付日薪的60%。期间工资按原工资支付;哺乳工资以《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为依据。他们中有75人得到了报酬。
五,用人单位可否解除或终止“三阶段”女职工劳动关系
。1.《保护妇女权益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结婚,怀孕或产假,以母乳喂养为由,解雇女雇员或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29条在下列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c)怀孕期间的女雇员,分娩和哺乳期;但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可能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证明有劳动合同。

我是孕妇,有交生育险,公司说要注销,公司应该给我哪些补偿?
无法解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