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代办注册公司
发布日期:2019-09-17 10:06:29 浏览量:1次
你可以从这些方面来考察一下,价格的话一般都是大同小异,区别不大的
1、 代办公司的口碑
在上海可以选择的代理注册机构是有很多很多的,我们在挑选代理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先观察该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员工的素养及公司的业界口碑等等,以及公司对于服务顾客的专业性来作出判断!
2、 代理注册公司的规模
代理机构的规模往往就体现了公司的实力,一般刚刚成立的代理机构公司基本都是只会有几个人在跑业务而已,而且在业务知识上面也有一定的欠缺。
3、 代理注册机构的专业性
可以从多方面来了解代理注册机构,从机构的宣传资料以及网站内容、公司的服务人员等诸多方面来考虑,最直接也是最可靠的就是实地考察看起是否是可靠和值得信赖的。
4、 代理注册机构的后期服务
办理注册一家公司只是第一步,所以要选择合适的正规的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注册!注册公司之后还会有一连串的后续服务,包括公司的代理记账业务等等。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上述新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已经规定的很明确了,而且新法对设立公司的门槛已经大大降低了。
以上所谓代理注册公司的事情确实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但我想明确提醒你的是:代理注册公司属于违法行为,一直以来也是工商部门清查的重点,一但日后出现什么经济问题,你可能会涉嫌虚假设立公司进行诈骗,到时候责任就很难说清楚了;
另外即使暂时公司设立成功,但是日后涉及工商年检、税务年检(核查)、银行信贷等等情况时,会引起很多麻烦!
如果真想开公司搞实业的话,一些不当想法还是趁早打消吧!
你只能认倒霉了,你们做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保护效应的。你就是起诉、法院只能判他把钱退给你。
注册公司加急流程:一、加急核名(2个工作日今天交明天取。凡是俩个工作日都是今天办明天出)二、加急交材料加急取照(2个工作日)三、刻章(一天)四、税务组代(5个工作日)五、银行(5-10个工作日)。你就是加急最少也需要这么多时间。
做这种事就要每一步都要跟进,只能说这个代理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