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执行案件能破产清算注销
发布日期:2019-11-23 05:07:14 浏览量:1次
被执行人在被执行期间,他的公司可不可以注销?被执行人的公司如果注销了,执行人该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则在执行期间,可以申请破产或其他方式取消注册。

执行局巳经执行案件是否可认申清破产清算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意味着公司无法清偿到期的债务,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和清偿债务。建立公司破产的条件有两个含义:
首先,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这意味着公司在运营中遇到麻烦,无法偿还债务或无法偿还它的债务。偿还能力表示为: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发生了破产;
2)表示公司的负债不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无法动员资产来偿还债务;
其次,公司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这意味着公司无力偿还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而依法偿还的债务。
公司的上述情况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公司法人由于严重损失而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布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求助。法院申请破产债务。
该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并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破产注销清算的分配顺序是怎么确定的?
1.股东破产清算的分配顺序
在破产财产优先解决了破产费用和普通债务之后,将按以下顺序付款:
(1)工资和医疗,残疾津贴,破产人员的养老金应当支付给职工个人账户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银行欠上述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超出了破产人所欠的规定和税款;
(3)普通破产索赔。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笔清算要求的,应当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是根据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2。破产企业外部担保的会计处理
破产条例第23条规定,如果债务人的一人或多人破产,债权人可以对所有债权行使债务人或债务人的权利。声明索赔。如果债权人未声明债权,另一共同债务人可以声明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的债权。根据该规定,如果破产企业在宣布破产之前提供担保,则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报告债权。因此,由于公司宣告破产并将破产企业的潜在义务转换为当期债务,并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将“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因此,清算组应当对债务进行担保。补充账户:借款:清算损益,贷款:其他应付款。
清算组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后,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从担保人的清算额中追偿。但是,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偿付能力尚不确定。更重要的是,在破产工作结束之前,不可能确定破产企业对债权人的清算比率。担保人偿还的外部担保债务金额无法确定。因此,在破产清算的债务清算之前,无法确定破产企业向担保人追回的金额,以及个人确认资产的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只能作为或有事件披露。
3。与破产清算有关的法律制度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一种法律制度,其在经济破产时,即在债务人失去偿付能力时,处理债务清算,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有财产和公平解决所有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的概念具体是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宣告破产和清算债务人债务的法律制度。
区分了公司的一般清算和破产清算,这两种法律适用不同的法律。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仅规范普通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条例”)。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有很大不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方法不可避免地与常规会计有所不同。该国没有有关破产清算的会计准则。财政部主要有1997年试行破产程序中关于国有企业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但是,目前的会计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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