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过账后未开票对方公司注销
发布日期:2019-11-23 23:27:55 浏览量:1次
对方公司户头已经不在,但是还有发票未开完,这时应该如何做帐物处理
1.首先,所谓的帐户缺席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没有对公账户,注销问题,希望大家帮解答下
普通公司有一个公共帐户。
《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
第49条
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存款人应向存款银行提出取消银行结算帐户的申请:{{} }(2)取消或暂停营业执照。
第54条
,存款人必须取消在存款银行的银行结算帐户,检查银行结算帐户存款的余额,并退回所有重要的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以及开户登记证明。可以处理帐户取消程序。存款人未按要求归还所有重要的空白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应当出具相关证据证明书并造成损失,并由损失承担。
第五十六条
银行应在未开具收款和付款活动的银行的银行结算帐户开具之日起30天内通知单位办理注销帐户的手续。一年还没有欠银行债务。如果逾期,则将其视为自愿账户,未转账的金额将包括在长期停权管理中。

公对公转账后,对方不愿意开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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