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先减资再注销公司
发布日期:2019-11-24 19:37:56 浏览量:1次
注册公司认缴后,如果到期未完成当时约定的认缴数额,会有什么后果呢?
如果当时约定的认购金额未完成,企业将进入信用体系异常清单,法定代表人将被锁定;

公司注册资本没有认缴完,可以申请减资吗
1.《公司法》第179条规定:
在需要解散公司时,应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2.《公司法》第180条规定: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解散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3.《公司法》第188条规定:
如果公司的公告终止,清算组应出具各种报告,例如清算报告,股东大会等,以人民法院,然后提交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第四,《公司注册登记条例》规定:
如果公司申请变更注册,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得到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批准,则应申请注销注册文件批准后30天内。
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的注销和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支付,不影响公司的申请依法取消注册。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内可以注销吗,如何注销公司
首先,如何注销公司?
(1)如果公司解散并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提交清算组成员名单。清算组和清算组负责人向公司登记机关负责。
(2)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公司清算组应在公司清算结束后30天内向原始公司注册机关申请注销注册:
1.公司是依法宣布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但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在的公司除外;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股东大会和外资公司的董事会决定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6.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解散情况。
(3)申请注销注册时,公司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的裁定,判决文件的解除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下令关闭或者撤销公司文件;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或个人的董事会法院的清算报告,公司的批准机关和确认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和行政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注销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一家拥有分支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注册,并且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注册证书。
(4)公司由公司注册机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