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送达期间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1-26 10:16:40 浏览量:1次
我与公司为工伤在仲裁,公司注销怎么办。注销一个公司要多久?
取消特定公司是工商局的责任。大致需要执行五个步骤:取消税务登记;处理注销申请;公告注册;处理取消申请;并收到取消代码证书。如果成功,则可以在2-4个月内完成。
此外,清算组必须对其进行清算,清算报告必须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以应对将来发生的纠纷,以区分相应的责任。
如果公司在仲裁期间注销,则您应在清算期间宣布仲裁争议,注册相应的权利,清算组将要求公司行使权利。如果您决定公司应为工伤承担赔偿,则您拥有相应的债权,可能必须清算部分财产。
劳动仲裁委员会什么时候能把我的决定的公告送达正式送达呢
由于公告的送达是特殊的,因此将其视为在公告发布后的第30天送达。
我现在正在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仲裁庭说要4个月才能开庭,但是最近发现原来的公司有可能注销或者改名字!
1.它正在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仲裁庭说,开始劳动仲裁需要4个月的时间,劳动仲裁不需要那么长时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
第29条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如果它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拒收,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接受或者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受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寄送答辩书副本。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节审判和裁决
第31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劳动争议案件应服从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一个简单的劳资纠纷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单独仲裁。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接受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定,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受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仲裁庭裁定劳资纠纷案时,某些事实已经很清楚,可以事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