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残疾人注册公司税务政策
发布日期:2019-09-28 21:07:07 浏览量:1次
残疾人注册公司有税收优惠政策吗
(1)残疾人从事手工艺品,商业,服务,修理等活动的,登记费,社团费和管理费减半。对于规模较大(雇用助手)的公司,管理费按批准标准的90%收取,而协会费则应适当收取。
(2)经核实,如果在家庭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商业活动,则在申请人同意协议后,可以免除注册费,会员费和管理费。 。
(3)如果独资或合伙企业中超过30%的从业人员受雇于福利企业,则应按批准标准的70%收取管理费。
(4)如果残疾人领导独资或合伙企业,则注册费减半。
(5)残疾人从事书籍,视频游戏,舞厅(卡拉OK),台球,视频,视频租赁等活动的,免收管理费。对于大型(雇用助手),如果残疾雇员人数超过30%(包括30%),则管理费按批准标准的50%收取。
残疾人注册公司税务方面有什么政策吗?
残疾人创业公司几乎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基于残疾程度。
《残疾人权利政策》
:1.残疾人的收入可在获得批准后通过个人所得税减免(注意:减免不被豁免,当地地方税务局应申请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动服务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
3.对于配备残疾人的单位,实际通过税收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依单位征收权力。税或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7] 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 。 (财税[2007] 92号)
5.国家对从事自营职业的残疾人免收行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第36条)
6.国家鼓励残疾人选择经营自己的企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应当依法给予税收减免,有关部门应当照管营业场所等方面,并免除管理,登记和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规定。国家为在一定时期内选择自己的工作并创业的残疾人提供小额信贷和其他支持。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19条)
重庆残疾人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现将有关企业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企业雇用残疾人,可以根据实际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中扣除。扣除支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实际核算方法扣除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年度所得税返还和结汇时,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扣除。 2.残疾人的适用范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管辖。三,企业对残疾人工资的100%额外减除,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每名残疾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超过一年(含一年);安置。每个残疾人实际上都在公司工作。 (2)对于每个重新安置的残疾人,应按月全额支付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已经安置企业所在地地区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支付费用。 (4)具有安置残疾人工作的基本设施。四,企业应在本企业所得税年度之年末,将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有关信息,残疾人职工名单及其《中华民国残疾人证书》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关,结算和结算。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士许可证(1至8级)》和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并申请企业所得税加扣除的登记。五,企业结算和缴纳完毕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核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及扣除额,用于企业的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六,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30日,《残疾人就业条例》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规定残疾人和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第二条国家对残疾人的就业采取集中就业和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式,以促进残疾人的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的扶持和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3条机关,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私营单位(以下统称雇主)应按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细则履行支持残疾人就业的职责和义务。其他有关行政法规。 。
第4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来帮助和支持残疾人的就业,并鼓励残疾人以招聘等各种形式申请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应提高自身素质并提高就业能力。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残疾人就业的总体规划和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