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终结后的公司注销问题
发布日期:2019-10-17 16:37:35 浏览量:1次
破产程序终结己过二年,清算组也不存在了,但破产企业未办理工商注销,请问由谁
破产程序的结束已经过去了两年。
公司破产怎么办理注销?急!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的破产裁定,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命令将其关闭的文件。 (三)经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提交的文件。报告是必须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刊登三遍。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提出索赔,但未收到通知。
宣布破产,注销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公司登记申请书》(收据);
2,“由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注册授权书》(收据);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大)的决议,决定公司的注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由股东(单位股东)盖章或者签字(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名。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者决定取消的文件。
法院宣布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已命令公司关闭法院的裁决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机构设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已提交股东(大)公司清算组织决议会议;通过股东印章(单位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者有关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如果法院宣布该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命令该公司倒闭,则应提交法院或行政机关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已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已提交给股东大会以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通过股东印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署。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者有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法院宣布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已命令公司关闭提交法院或行政机关以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银行帐户的销售证明;
7,税务机关取消税务登记的验收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
9,该公司在报纸上发布的三个清算公告。
以上项目通常不需要提交原始副本;
,除了上述说明外,签名还应由客户签名并提交。这些作品与原始作品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