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无股东注销时要怎么办理
发布日期:2019-10-19 10:05:21 浏览量:1次
股东未经合法清算注销公司后,应怎么办
在B向A公司提出索赔之前,A公司已正式取消了工商行政管理。客户不知道取消事宜,但是调查公司A仍然留下了一些工业机器。现在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我经常遇到这种现象。公司被取消,但公司财产仍然存在,或者公司未经法律清算就拥有处置公司的财产,财务人便走了。发生诉讼纠纷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地方人民法院的实际运作不一致,有的缺乏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直接的法律关系,可以驳回债权人对股东的诉讼。一些公司和股东对于共同被告,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股东应承担补充责任:当股东被列为被告时,一些法官应在期限内履行清算责任,有些人应当判断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有限责任不适用。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有几种情况排除了股东责任的限制:(1)如果没有到位投资且没有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则股东的个性法人可以被否定,股东应承担无限责任。 (二)未到位,但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由股东承担虚假范围内的责任。 (3)撤回资产时,股东应在撤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前两种情况发生在公司成立阶段,第三种情况发生在公司运营阶段。作者认为,此案的特殊情况是清算程序不合法。公司法要求公司的注销必须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要求债权,等等。否则,即使被注销,股东也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十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号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登记,对注销公司作出了具体规定。清算程序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情况:(1)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股东,公司解散后,恶意将公司财产处置给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向股东索偿相应的债务。 (2)公司未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公司解散后,未经法律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以欺诈手段取得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行为,给债权人,股东或清算组造成损失该公司的债务是必需的。 (3)如果清算组未能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而尚未获得债权人清算的公司的决议被解散,则股东应组成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并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此处的公告还必须是国家/地区或公司注册的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清算组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债权人未及时履行债权,未清偿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人民法院依法支持。 (4)未能在法定时限内成立清算组,从而导致折旧,
一名股东不同意,公司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的讨论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两名以上的股东通过-三分之二的投票权。
第181条公司之所以解散,是因为以下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本法第183条的规定应予解散。
第182条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1条第(1)款的情况,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
根据前款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的章程是否规定公司的解散必须得到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如果没有协议,将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 ,只有三分之二的人同意。
分公司注销,请问无股权变更声明怎么写?
首先写下决议的名称:XXX公司董事会决议,然后在董事会上写出董事长,谁是董事,然后写上董事会的内容,议案是:取消XX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