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分公司要注销总公司需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9-10-22 12:23:16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再注册,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追讨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解散了,这个会有赔偿吗
单位解雇,并根据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没有劳动合同的单位也应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法》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劳动者死亡,或者是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失踪;
(4)依法宣布雇主破产;
(5)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者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终止劳动合同,并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遵守本法第40条的规定。条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5)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的条件外,如果劳动合同已续签且雇员不同意续签,则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根据合同的规定终止。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6)根据本法第44条,第四和第五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工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的市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宣布的上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向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支付的金额,支付的经济补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该雇员的平均工资。
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会给我赔偿
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之日起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单位未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订立非定期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无固定劳动合同之日,应当向职工支付两倍的月工资。任期即将结束,也就是说,公司将从11月开始每月付款。您的薪水加倍,也就是说,如果您想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您尚未发送的部分。{{ }}证据如下:1.薪资; 2.工作许可证; 3.公司提供的保险。
说点不重要的话题,朋友,如果公司还不错,或者可以,但不要与公司打交道,虽然它可以让您做更多的工作,但也是总是有机会比只知道一份工作要好。请注意,部门主管需要了解部门中每个职位的工作才能胜任。您现在比其他人拥有更多的机会。建议从长远来看,这仅是为了直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