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
发布日期:2019-12-23 18:54:35 浏览量:1次
投资担保咨询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咨询服务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认购制度是对工商登记制度的一种改革措施。对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预先批准的事项,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除外,由主管机关审批和营业登记制度注册不再执行。商业单位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从事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于需要许可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他们将营业执照和相关材料申请给主管部门。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将改为认购登记制度,放宽其他工商登记条件。
实注册资本实收登记制度变更为认购登记制度。工商部门仅注册公司注册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注册实收资本,也不再需要收到验资证明文件。申请商业注册时无需担心注册资本。例如,参照国际惯例,股东承诺支付他们想要的尽可能多的钱。从理论上讲,一美元也可以经营一家公司,而运营商则要承担自己的风险。
实缴注册资本制度变更为认购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的注册条件。注册资本由实收登记制变更为认购登记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具体内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废除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并不意味着没有成立公司的条件,也不需要花钱。注册资本只是成立公司所需的基本条件之一。从另一个角度看,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在没有花钱的情况下经营公司几乎是不可能的。 “一元办公司”一词只是一个形象隐喻。
必须注册27个行业以进行资本验证。这27个行业是:1.通过募集资金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商业银行3.外国银行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5.信托公司6.金融公司7.金融租赁公司8.汽车金融公司9.消费者金融公司10.货币经纪 公司11,乡镇银行12,贷款公司13,农村信用社14,农村共同基金15,证券公司16,期货公司17,基金管理公司18,保险公司19,保险专业机构,保险经纪20。 公司21,直销公司22,国外劳务合作公司23,融资担保公司24,劳务派遣公司25,当铺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7,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司的设立:(一)在本市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应由1-2名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
(1)作为主要发起人,企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规范管理,信誉良好,实力雄厚。
(2)连续经营超过3年,并且在最近两个连续的会计年度中实现了盈利。近三年累计净利润超过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该项投资后的长期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60%。
自然人作为主要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发起资本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和对该行业的影响力的,可以签发相应的有效证书。
(2)没有重要的不良信用记录,没有重大的不良业务记录,也没有非法的犯罪记录。
二,在本市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由区县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主要为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可以适当降低注册资本要求。
以企业法人为主要发起人的,原则上持股比例不低于30%;以两个企业法人为主要发起人的,原则上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主要发起人发起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持有适当比例的股权。
普通发起人应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持续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原则上投资额不得少于500万元。
(三)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主要保荐人,一般保荐人等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
(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3)有些股东有能力继续出资。
(4)有符合本《试行办法》要求的注册资本。
(5)有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员工。
(6)有健全的组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八)其他审慎条件。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部际联席会议的资格,纪律守法,诚实守信,并具有适合其职务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5,员工应参加担保和金融方面的特殊培训,具有适合其职位的专业技能,并具有良好的法律合规意识和审慎的管理意识。
6.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时,主要发起人应向公司拟注册的区县政府提交设立申请书。申请材料应包括:(一)申请书。应当说明拟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宪法草案。
(4)股东名册,出资额及股权结构。
(五)验资证明,股东资信证明及有关材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和任职资格证书。
(7)业务发展战略与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
(九)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和审计报告。
(十)其他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管理工作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要求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应当将申请材料和预审意见上报市财政办。市财政办公室征求市联席会议有关会员单位的意见,认为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出具同意筹备的文件。
7.申请人应在获得市财政局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当说明原因,经区,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市财政办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准备工作在延长期内未完成,市财政办公室签发的原始同意文件将自动失效。
(2)筹资机构不得从事任何融资担保业务活动。
申请人8.申请人完成准备工作后,应书面向区县主管当局报告,以对准备工作进行预受理。预验收合格后,区县主管部门书面向市财政办报告准备工作正式验收。正式验收通过后,市财政办将对融资担保公司作出书面批准,开放融资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经批准开业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注册。
融资担保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市财政办原发给的原营业执照将自动失效。
区,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办公室审批申请人的具体时限,应当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在本市成立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商号,行业名称和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上海”;名称由公司决定;行业表述应标明“财务担保”或“财务担保”;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或“融资担保”一词。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分公司用注册资金吗?
融资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 它主要根据业务范围允许的范围使用,包括存款,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等。外国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20%。 融资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