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签字风险
发布日期:2019-12-23 19:13:40 浏览量:1次
注册公司代法人签字是否有法律责任
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您可以去百度百科看一下, 法人如果没有法律风险,那谁会有?

代办注册公司让我在空白纸上签字有风险嘛?跪求答案!!!!!
他们也是为了避免你一趟跑工商局,不过像这种还是找个大点的靠谱点的,风险都是避免不了的

签字同意邻居用他的房子注册公司有风险吗?
如果他的房子能注册,那是不必经过你们同意的。如果他的房子不能注册,那你们同意了也没用。不知你们的房子属于什么性质的
老板用我的名义注册公司我会有怎么样的风险?
如果你只有法人代表的名,没有法人代表的意,那就特麻烦了,好的没你份,臭事烦事一大堆;
你也学精明点,注册后公司的财章和私章都自己拿着,出什么事,心里也踏实,呵呵!!
补充问题:如果已经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变更或注销就算人不在公司了,出了问题也行政部门也是直接找法定代表人的;
办事员其实在放屁,私章在在公安局是不需要备案没错,只有公章和财章要备案,不过如果你公司出事,就算章不备案存档也要承担责任!
建议变更法人
到行政大厅注册公司需要四个人签字还要压身份证有风险吗
现在唉上海不需要压身份证的,当场把身份证给老师用下就会还你的。没有风险的
到行政大厅注册公司需要四个股东签字还要压身份证有风险吗
不可能啊!
所有股东亲自到场,并手持身份证原件,这种情况是有的,只是验证就可以了,法律中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可以扣押身份证,包括政府职能部门。
帮别人注册公司和代开公司户有什么风险
替别人注册公司做经办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要记住,所有提交的手续中要让所有股东给你签定委托书,并且要签字的地方,一定要让其亲笔签字。
公司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经办人是办理某事的直接责任人,审核人是经办人的上级,用于审核经办人的工作,对其确认。经办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
经办人是受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委托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核名手续的,属于受委托人,委托范围内的相应责任由委托人承担,与经办人无关。但这个没有责任是建立在两个条件下的:
经办人在知情范围内,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可信的。
经办人没有为被委托人代签姓名的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可以用书面形式, 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 , 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