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人注册2个公司吗

发布日期:2019-12-23 19:48:08 浏览量:1次

一个人可以注册两个公司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商用注册地址的租房协议,产证复印件

股东身份证证件(18周岁以上,非国家公务员)

备用名称6-10个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法人 公司_或者 监事

一个人能同时注册为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吗吗

一个人注册两个公司,并作为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本身并不违法。您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您签订了新的合同,必然会损害自己的利益,您可以拒签或要求在新的合同中注明“工龄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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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可以有两个法人吗?

1、一个公司不可以有两个法人。

2、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3、《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部分内容:

法 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十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第二节 企业法人

第四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四十二条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同一个法人可以注册两个公司吗?

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且自身未签订相关的竞业禁止等协议,一般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不得担任高级职员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高级职员的一般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高级职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 【高级职员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高级职员对股东会及监事会行使知情权的配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起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三条 【股东与监事维护个人利益的起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

   1、公司、企业应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才能规避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

   3、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如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同一个法人可以注册几个公司?

一个人理论上可以注册N个公司,只要这些公司的行业和经营范围不互相重复

一个法人注册两个公司并注册地址也是在一个地方,但一个经营范围有生产,另一个没有,我想加盟一个公司但这

一个法人是否可以注册多个公司

可以。

但是股东为自然人的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开办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