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股份金额
发布日期:2020-01-07 00:17:47 浏览量:1次
注册股份公司注册资金最少是要多少
500万元民币 新公司--第四章 股份限公司设立组织机构 第八十条 股份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式设立注册资本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全体发起认购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首资额低于注册资本百二十其余部由发起自公司立起两内缴足;其投资公司五内缴足缴足前向募集股份 股份限公司采取募集式设立注册资本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限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民币五百万元律、行政规股份限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较高规定其规
公司注册资金500万 我出资20万能有多少股份
注册资本和参股没有关系多大关系,注册资本只是一个企业承担的有限责任,并不代表你入股大小,如果只是按照股权比例计算,注册资本500万,你也可以占50%%的股份,然后再出资20万即可,所以你出资20万有多少股份需要你和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看看其他股东出资多少,如果你和其他股东出资总计500万,那么你就可以按照4%%的股权收益占有股份,如果你和其他股东出资就只有100万,那么你就占20%%的股权收益
公司注册,股东最低股份可以是多少?
不可以写零,你是法人,股份要在51%%以上,他挂名的话至少得比零大啊,不然怎么会是股东呢,这个影响不大,只要是你占多数股就好的,各股东按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我们公司的注册资金是40万,现在一朋友想入26%%的股份,他应该拿多少钱,这个钱该怎么分配?
1 、方案一:比照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加入股份:
解法一:
Y=40×26÷(1-26)≈14.054(万元)
解法二:Y=40÷(1-26)×26≈14.054(万元)
答案一:他可以再投入14.054万元占26%%的股份,在这个基础上修改公司的股份比例。
2、方案二:按照现有公司注册资本数额重新分配股份:
解法一:Y=40÷100%%×26=10.40(万元)
解法二:Y=40×26%%=10.40(万元)
答案二:他可以投资10.40万元入股,而这10.40万元不能留在公司,不入公司账户,由原投资人分掉。如果两人原来各投资20万元,此时两人各分得5.2万元。如果原投资比例不同,两人按照原来2人的投资比例分掉。
根据双方意见采取上述一个方案。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立公司,股东股份比例是按照注册资金的出资比例,还是投资总额的出资比例?
按照注册资金的出资比例。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为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主要作用
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扩展资料
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
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
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股权结构
全体股东的出资金额是不是要等于公司的注册资金?
1.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2.新公司法规定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
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3.总结
公司注册资金是由股东出资,但每位股东的出资比例可以不同。资可以双方协商比例。确定了注册资金以后由股东来认缴,所以全体股东的出资金额是一定要等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