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注册会计师负责对戊公司

发布日期:2020-02-03 10:11:31 浏览量:1次

审计学,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在承接业务时,违反了独立性的要求,C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关系影响独立性;

计划审计工作时,未实施了解程序;

发现舞弊迹象时,应实施追加的程序,保持合理怀疑,但事务所没有做;

没有实施质量复核程序。

审计 会计师_独立性 注册

审计习题,请帮忙。谢谢

第1项对独立性产生威胁。

项目组负责人A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H之间存在长期交往,产生密切关系对独立性的威胁。

第2项对独立性产生威胁。

项目组成员B与审计客户的基建处处长I关系密切,而且因为I是基建处处长,所以很可能会对财务报表中的在建工程等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项目组成员B是按照甲公司职工的付款标准付款的,并不是市场上的公允价所以构成对独立性的威胁。

第3项对独立性不产生威胁。

项目组成员C与审计客户甲公司的财务经理是校友关系,但不构成密切关系,所以不构成对独立性的影响。

第4项 对独立性不产生威胁。

项目组成员D的朋友拥有甲公司的债券,并不能够视同是D拥有审计客户的经济利益关系,也没有说是密切的朋友,所以不构成对独立性的影响。

第5项 对独立性不产生威胁。

原会计师事务所行政部经理E进入审计客户担任办公室主任的职务。由于E在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具体从事过对甲公司的审计业务,同时在审计客户担任的职务对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也没有影响,而且时间已经相隔3年,所以不构成对独立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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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注册会计师作为ABC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质量控制的人员,在对2011年度各项务所完成的审计业务工作底稿

1、产生不利影响。理由:审计项目组成员接受审计客户的礼品,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2、不产生不利影响。

理由:由于其儿子的工作不会对审计客户的财务会计报告产生影响,因而于浩担任审计项目经理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影响。

3、产生不利影响。理由:产生自身利益导致的不利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该公司在2011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付清上年的审计费用。

4、产生不利影响。理由:审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与被审计单位所控制的企业拥有共同利益,可能因经济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5、不产生不利影响。理由: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在该公司上市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审计学简答题

如题答案如下:

1、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A、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存在某种经济利益;

B、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

C、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事项,若注册会计师对由他自己亲自编制或协助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D、对重要客户高度依赖,如收入主要来源于某一客户;

E、外在压力。

2、确定应收账款函证范围应考虑因素:

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收账款账户的性质、被询证者处理询证函的习惯做法及回函的可能性等,以确定应收账款函证的范围、对象、方式和时间。

3、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承接、业务执行和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中的知识点有:

接受业务委托、计划审计工作、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在质量控制复核中要实施三级审核,执行顺查与逆查等方式。

4、存货监盘应考虑事项:

A、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在特定期间内发生的存货增减变动业务的记录是否完整,有无遗漏;、

B、确定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的存货在会计报表项目是否确实存在,并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C、确定存货的品质状况、存货跌价的计提是否合理;

D、确定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恰当;

E、确定存货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F、确定存货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5、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有:

A、向项目组抢到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

B、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别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C、提供更多的督导;

D、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E、对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

6、盘点和监盘库存现金的步骤和方法:

A、制定监盘计划,确定监盘时间;

B、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额,同时编制“库存现金键盘表”;

C、在斐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D、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中注明,如有必要应作调整;

E、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要求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并作适当调整;

F、抽查大额库存现金收支;

G、检查现金收支的正确截止;

H、检查外币现金、银行存款的折算是否正确;

I、检查现金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以上为个人理解,望采纳,谢谢。

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常年审计客户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事项1,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审计过程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来修改原先确定的重要性,但是并不需要删除原记录的工作底稿内容。

事项2,不恰当。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于审计报告日后的60天内要完成归档,审计报告日为4月18日,归档日为6月19日,超过了60天,因此不符合规定。

事项3,不恰当。回函传真件也可以成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只要当初获取传真件时注册会计师确认了发件人身份、并检查了电子回函的安全环境,电子回函是可以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的。无需用原件替换传真件。另外,如果需要增加审计工作底稿,只能采用修改或增加的方式,而不能删除。

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X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

都不正确。

原因:1.应收账款项目的存在认定具有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所以应主要采用积极式的函证,此外,消极式的函证未收到回函也不一定就说明没有问题,也可能是其他的情况,比如说对方未收到询证函或者怠于回函等情况。

2.CPA通常是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实施函证,只有重大错报风险为低时,可以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为截止日,并对项目自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3.必须由CPA以企业的名义直接发送。

PS:怎么一分都没有啊,这么辛苦~~~呵呵呵~~~

注册新公司对会计负责人有什么要求吗

没问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