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后怎么修改注册资金

发布日期:2020-02-04 00:19:48 浏览量:1次

工商预核名后需要更改注册资本或者变更公司名称,是不是去核名的地方当时就可以改

是的,到工商行政服务处办理

1.带上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

2.写一个申请报告,说明因公司经营需要现变更注册资金由XX变更为XX(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3.重填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4.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名称 核准_企业 变更

工商注册前注册资金可以改吗

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能改,不过只能增资,10万以下不用验资,超过10万需要验资。

办理方式:

带上证照,如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咨询办理。

免费注册公司_免费公司核名

问:我想注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已经在工商局核完名字了.核名的时候填的注册资金是50万!现在在工商局

等三证出来再变更,变更注册资金对于这行来说简单,俺是注册公司的,需要注册的话可以Q 我,仅限上海区域

企业名称工商核名后可以变更吗

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准代理服务范围:

加急核准名称、预后调整信息、含国际名称核准、含(中国)名称核准、

疑难名称核准、解决锁定核名、中字头、国际头、重名等问题名称核准,

服务特点:当时查询,当日提交,当即受理。

一、名称结构:

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中资 控股 有限公司

“中资”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企业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字号为2个(含)字以上,行业要通俗易懂且与主营范围一致

二、名称核准范围和要求:

1,无区域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2,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1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如:大地有限公司。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4,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国能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5,国家级企业集团名称核准(包括企业集团)。如:大地集团。

6,含“国际”字样名称核准。如:大地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7,含“(中国)”字样名称核准。如:苹果服装(中国)有限公司[限外资]。

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有严格的要求,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更好保护。企业冠无行政区划名称就表示在全国行政范围中该企业名称具有唯一性,在全国内不会重名,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市场、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作用。

企业注册资金只在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未注册公司还可以修改吗?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已经下来,那公司名字以及上面的注册资金是无法改变的。你现在有两种种方式能变更:一种是重新核名,把你所需要的注册资金正确填写,但是这样你原先的名字就用不了了;另一种是等营业执照等三证全部下来然后做注册资金变更,这样原先名字照样可以用,只是所花的时间相对多一些。

注册公司工商局核名已经核完是否还能更改名称?

如果已经出名称核准书了话,就不能再更改了。到工商行政服务处办理,带上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

写一个申请报告,说明因公司经营需要现变更注册资金由XX变更为XX(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重填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办公厅、 法规司、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直销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广告监督管理司、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人事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纪检组、监察局。

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企业名称还可以更改吗?

名称核准通知书领取以后可以注销、调整、补办。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扩展资料

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其申请变更名称属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审查,同意企业变更名称的,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报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核发《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登记主管机关依据《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办理该企业的名称变更登记,同时填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回执》,将回执和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并寄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如不寄回回执,该《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上的企业名称将不予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