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补偿金没支付公司注销
发布日期:2019-11-25 19:59:02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我的赔偿问题
你好!
公司倒闭.员工跟公司签赔偿协议为180天,如果这期间公司注销了,请问我找谁
如果您取消公司,则找不到负责的单位。您可以在关闭之前要求经济赔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支付给劳动者,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劳动合同的终止:
(4)雇主依法宣布破产:
(5)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直辖市劳动者上年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本文所用的术语“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工人的平均工资。
公司倒闭,已经注销营业执照,员工有什么补偿金没有
您好,如果公司取消,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和第四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被注销的,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终止,由公司支付给劳动者。员工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公司撤销公司,而公司又将雇员安排到下属公司,则公司可能不为连续计算雇员的工作年龄而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能连续计算雇员,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到期;
(2)劳动者开始享受法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或失踪宣告;
(4)依法宣布雇主破产;
(5)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者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雇主根据本法第3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达成共识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终止劳动合同; {5}}(5)除非有续签,否则雇主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应根据本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
(6 )根据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终止劳动合同的五项规定;
(七)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