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期间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9-10-22 19:33:37 浏览量:1次

公司被注销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注销企业后,法人资格被终止,诉讼主体的资格不存在。它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方。为此,一般会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诉讼主体:1.企业注销时,由债权人或第三人承担企业注销登记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下的债权人债务。 ,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单位或第三人为被告,并承担清算责任。 2,企业注销未清算,第三方承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中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清算实体或向债务人承诺并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两名共同被告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解决的责任。 (三)注销企业是债权人的,有权债权的,可以直接将其变更为诉讼标的;没有权利义务的人或者有权利义务的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止诉讼。这里提到的“清算主体”应根据注销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国有企业的“清算单位”是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是企业的初创单位,部门或投资者;合资企业是每个投资实体;子公司为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实体”是全体股东;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为清算实体;如果股东大会不能选择清算组,则以派出成员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为清算的主体。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进行清算,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未设立清算组的,清算单位为各方的股东。不存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外国当事人的,中方股东应当申请特别清算程序对企业进行特别清算,并成立专门的清算委员会。如果未成立专门的清算委员会,则中方股东为清算实体。为此,您可以根据公司性质确定清算对象,诉讼赔偿对象。相关法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四)清算过程中所欠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债权人宣告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报告中,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偿还所欠税款,还清公司债务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份额分配。部分份额按比例分配

注销公司公司清算方案怎么做

公司注销后如何清算

首先,公司注销后的清算通常分为两个级别:

1,企业级别,即从事该业务的公司实物生产经营(清算公司)应清算企业所得税;

2(股东级别)是指通过公司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获得的公司(个人)所得税清算收入。

其次,哪些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清算的企业(即除特殊原因外,公司已经解散和分离。由其他原因导致的解散必须接受清算程序;

2。在企业重组中需要清算的企业。

不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中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的若干规定》(财税[2009] 59号),适用特殊税收待遇原则,例如将企业从法人转变为无意组织,例如个人独资,合伙,个体工商户,或将注册地点转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无需申请特殊税收待遇等的合并和部门。执行上述清算程序,但对所得税进行同样的清算。

III。确定企业终止生产和经营并开始清算的日期

1,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解散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决议

3。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下令关闭或吊销的日期;

4。企业被人民法院解散或宣布破产的日期。

IV。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确定清算期限,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第60号),企业应将清算收入作为整个清算期间的独立纳税年度进行计算。因此,在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中,有两个所得税年度,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生产经营终止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企业之日。生产经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为止。 。

(1)第一个纳税年度

如果企业在年中终止生产和经营,并且需要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则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从生产经营终止之年的1月1日起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为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自终止之日起60日内结清。实际经营额,并在当年支付(可退还)企业所得税。

(2)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公司应处理清算事项,并将其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管理表》,并随附下列备案材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文件或材料。

2,经理列表或清算组联络人和联系方式。

3,清除计划或计划。

4,欠款报告表。

(3)在清算期间从国外获得收入的企业,仍必须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有关企业免税的有关问题(财税[2009]第125号)根据国家(地区)的有关规定,采用“贷记方法”,根据中国税法计算应在中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4)企业应在清算结束后的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公司注销前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在注销公司之前,公司应先进行清算,然后再注销。公司注销前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准备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然后计算清算费用;计算出售财产的损益;然后计算并追回公司的账面债权,还清公司的债务并计算公司的损益;重新计算以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核算剩余资产及其分配;最后准备清算收益表和清算资产负债表。以下是注销前公司会计处理的详细介绍。

在公司清算之前,应在公司终止日准备资产负债表,这与在正常工作日准备资产负债表一致。在公司注销和清算过程中,有必要设定两个基本的清算费用科目和损益清算科目。清算费用用于特别会计公司在清算期间取消时的支出,主要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咨询费,办公费,诉讼费。以及在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优先付款。清算结束时,清算费用帐户的所有余额都从帐户的贷方转移到清算损益的借方中。此帐户中没有余额。

介绍清算损益帐户。它是一个损益表,专门说明了公司在核销期内实现的各种损益。清算损益表中的贷方反映了公司的清算收入,包括清算中的财产剩余,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和未偿债务。清算损益表中的借方反映了公司的清算损失,主要包括清算中的财产损失,包括财产损失,清算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以在贷方或借款人中,然后将余额转移到未分配利润帐户中。清算结束时,帐户中没有余额。如果利润分配项下的未分配利润的余额在贷方,然后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则如果弥补了损失,则仍存在信贷余额,则应缴纳年度所得税,如果存在是剩余财产,公司将注销清算的剩余财产。根据实缴股本的份额在各个所有者之间分配。最后,在公司注销清算完毕后,准备清算资金的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

----北京精信会计师事务所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