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判承担债务后还可以注销吗

发布日期:2019-10-25 13:23:53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清偿

公司注销后,债务清算组将核实债权。如果宣布,则在45天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的,不进行清算,股东应承担法律责任。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期间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应当向清算组报告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能申请取消注册。

公司注销后如何清算债务,并区分具体情况,将有以下债务清算方法: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逃避权利债务,并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避免债务,股东经常恶意地取消公司,或转让财产然后取消公司。此时,债权人可以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寻求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2)清算人应对违法行为负责。根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和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3)根据《合伙法》和《破产法》的具体规定进行清算。在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并负责清偿债务;个人独资解散后,原始投资者有责任偿还公司债务;企业破产时,犯罪人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名:

在公司破产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为债权人。您应该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或与人民见面。法院公告后,应当及时还清破产企业的债务或者归还财产。如果异议没有及时解决,也没有异议,清算组应及时提出异议。

收债应遵循货币资本优先原则,并努力保护公司资产免遭损失。对于确实无力偿债或无力偿债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应将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所有资产尽可能地作为偿债资产收集,并依法取得财产权证书或财产处分权和使用权的法律证明。 。

无力偿债,也无力偿还债务人或担保人。提起诉讼的法律条件已经完成。经过核算,该项目可用于确保资产高于诉讼和其他费用。清算组可以向公司提出诉讼申请。费用计划在公司批准后执行。

属于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偿付能力且不付清的款额,严重无力偿债或无力偿付的款额,或不追讨大于诉讼或其他费用的资产的追偿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可以批准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人的催收。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收债

清算 公司_债权人 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是否可以免除债务

所谓无力偿债,是指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的总价值,因此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公司的继续存在将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后,它将拥有公司所有股东的投票权。十个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国的《企业破产法》第2条和第7条进一步规定:“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且资产不足,如果所有债务都已清算或明显缺乏流动性,则应清算债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改组,清算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情况作为申请破产的条件。只有当公司满足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条件时,它才能申请破产。

扩展名:

未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章第3条规定,企业应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

(1)国有企业和与国民经济和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将提供资金

企业破产清算

或采取其他措施来还清债务;

自申请破产之日起六个月内获得担保并偿还债务。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改,如果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则中止破产程序。

公司没有更改,破产或取消的法律责任?

如果企业未能合并,分离,变更,破产或取消相关规定,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

第六十四条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清算的,公司未按照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清算组织不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或者重大遗漏而提交清算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其清算。更正。

第66条如果公司在破产或清算结束后仍未申请取消注册,则公司注册机关应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后,如果公告的公告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发布的公告的内容与登记的内容不相抵触,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不予纠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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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诉讼被告期间可以注销吗

公司可以在被告的诉讼中撤销诉讼,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公司未经注销而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承担公司债务范围内的相应责任。债权人要求的。前提是对债权债务的核实是真实的。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作为当事方的公司必须取消注册,则应依法区分清算和不清算两种情况。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的,中止诉讼或者中止诉讼,当事人可以依法实现其权利。公司的清算程序。

补充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若干规定(二)

第二十条公司的解散应当完成法律清算完成后。注册取消。如果公司未清算而无法清算公司,则该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声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债务的清算,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公司应依法取消注册而无须清算。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时,股东或者第三人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参考文献:

搜狗百科全书-最高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某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