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清算所得交企业所得税吗
发布日期:2019-10-26 01:07:36 浏览量:1次
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主席令[2007] 63号)规定,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应在60日内终止经营。从实际业务终止之日起,税款由代理机构处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企业应当在注销登记前依法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主席令[2007] 63号)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以清算年为纳税年度。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第四条第四条:企业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企业的所有资产,减去资产的税基,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算损益的余额等,即为清算收入。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1条规定,企业清算时,以整个清算期间为纳税年度;清算应当依法计算。收入和应交所得税。企业应在清算结束后的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税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交税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中国税收征收与管理。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第二条: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5。企业注销时,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清算手续。

公司注销清算,个人股东分配所得怎样缴
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第5条规定:《企业清算业务的可实现价值或交易价格》。企业的全部资产应从清算费用中扣除。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清算所得税的清算,往年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的清算,剩余可分配给所有者的资产的计算。清算企业股东剩余资产的金额,相当于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以股东的份额为基础的累计盈余公积的比例,确认为股利收入;扣除剩余资产后,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股利收入后的余额,确认为股东应享有的投资份额或亏损。清算企业的股东从清算企业中获得的资产,应当根据其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管理还款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个人可以终止投资。 ,合资企业,业务合作等,原因多种多样。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获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和其他以其他名义收回的资金的行为,是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个人所得税,应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的适用规定计算和缴纳。应税收入=股权转让,违约金,补偿,补偿以及以其他名义收回的总金额中的个人收入-原始实际出资额(输入金额)及相关税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利,股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比例税率纳税。税率为20%。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是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第6条第6款规定,利息,股息,股息,临时收入和其他收入应为每笔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总之,个人股东应按适用于“财产转让收入”项目的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注销清算后分配回股东的资产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有限公司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注销清算
详细询问,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