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合同无效

发布日期:2019-10-27 22:06:03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后,未注销前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法律效力?

公司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清算组织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天内向原注册机关申请注销注册:

1.公司依法宣布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业务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或其他解散原因到期;

3.股东大会决议已经解散;

4.公司因合并和分离而解散;

5.公司被命令依法关闭。

因此,公司应出于任何原因进行清算,清算任务之一是清理合同。由于该公司已依法被取消,因此其合同清洁工作也应完成。

因此,在公司被合法取消之后,在取消之前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无效。当然,如果未依法撤销公司而只是停止营业,则合同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 无效_撤销 撤销权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几种情况下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通过欺诈或胁迫手段缔结的合同,是指含义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可以更改或撤销的合同,但如果也损害国家利益,则为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 3)涵盖非法目的合同的法律形式; (四)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以下免责声明无效:一个对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另一个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坏。 7)提供格式条款的条款免除责任,加重了另一方的责任,并排除了另一方的主要权利无效。

可以取消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缺乏一定的有效条件,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了撤销合同的权利。可撤销合同是相对有效的合同,在具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该合同对双方均有效。它是一个相对无效的合同,但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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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和撤销合同区别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之间有明显的区别。首先,两者的原因不同。合同变更和可撤销的原因主要是误解,明显的不公平和套利风险,欺诈性的胁迫以及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以法律形式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其次,程序的启动是不同的。在可变合同或可撤销合同中,权利人决定是更改还是取消合同,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干预;在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有权采取主动。第三,可变和可撤销合同当然不是无效的,它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无效合同当然是无效的,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并且不能更改。第四,对于可变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如果合同到期,则该合同有效,并且不能行使撤销权。如果合同无效,则没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