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不赔偿员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0-29 02:57:27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员工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为了支付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每整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直辖市劳动者上年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的12个月内工人的平均工资)。

关于公司注销员工赔偿的问题
你好!

请问如果公司不裁员直接注销公司,那么员工如何申请赔偿,劳动仲裁的程序怎样走?
1.如果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取消合同,“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之一终止:...(5)雇主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吊销或用人单位事先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由公司依照第四十六条规定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第四,第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照每一整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月收入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尽管公司取消了,但只要它没有依法清算(即无偿劳动者等),它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资纠纷,员工仍可以由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按照《仲裁与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和正常程序进行仲裁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