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利润如何转总公司
发布日期:2019-11-01 20:14:58 浏览量:1次
分公司注销余额合并到总公司,会计分录怎么做
分行
借款:其他应付款
未分配利润(或信用,如果有累计亏损,则为贷方)
贷款:应收账款
分行结转后,该账簿应全部清算{{} }母公司
借款:应收帐款
信用:其他应付款
未分配利润(如果是亏损则借方)
:
:当公司拥有各种类型的应付账款,临时收据或退款时,请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和其他帐户,贷记“其他应付款”帐户;在支付相关金额时,从“其他应付款”帐户中扣除,并在“银行存款”和其他科目中贷记。
如果企业通过售后回购的方式整合资金,则应从“银行存款”帐户中扣除,并根据实际收到的金额贷记该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计提,利息费用记入借方,记为“财务费用”。
根据合同购回该物品时,应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从该帐户中扣除,并应将“银行存款”帐户记入贷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全书-其他应付款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全部转到集团内另一家公司(不是母公司),通过
分支机构账户处理方法:1.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外部债权和债务均由总公司承担。但是,一般的分支机构在开展业务方面相对独立。注销时,应由总部清算,并获得其资产,债权和未清债务。清算报告是通过清算形成的,确认损益后报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总行应相应地进行会计处理。 2.总公司用总公司的拨款抵销净资产(亏损额),并以合并报表的形式确认损失。同时,应承担的债权和债务应合并到总公司账目中。 3.确认损失后,总公司和分支公司的所得税应与该税(特别是总公司)相关。 4.最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被取消。

有一家分公司要进行注销,有一笔未分配利润,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已支付未分配利润,则无需纳税,可以直接转到公司B。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上缴公司B
借款: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