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是否交税
发布日期:2019-11-02 19:05:27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 清算、剩余资产分配等问题
1.货物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清算企业剩余资产分配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题]企业清算,库存和固定资产作为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企业国有股占37.42%,公司一直亏损,从不分红。它是以营业税为基础进行销售吗?应税价格如何计算? (有评估报告,但该报告有效。)[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7条第4条:“将生产,委托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理解为股息的支付。企业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剩余的财产,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实质上是对股东投资资产的补偿。因此,应将其视为支付增值税的销售声明。
的应税价格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的下列规定计算的:
纳税人应享有《条例》第7条所述的合理低价,没有任何理由或这些规则。如果第四条所列货物被认为是无销售货物,则应按以下顺序确定销售金额:
(1)根据纳税人同一商品的平均售价确定。最近时期;
(2)根据近期其他纳税人同类商品的平均售价确定;
(3)由组成部分的应税价格决定。组成应税价格的公式为:
应税价格的组成=成本×(1 +成本利润率)
应纳消费税的商品应加到应税价格中。
公式中的成本表示实际生产成本是自产商品的销售额,而实际购买成本是所购商品的销售额。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关于注销清算后分配回股东的资产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有限公司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注销清算
详细询问,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