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公司注销股东决定范本
发布日期:2019-11-04 23:44:59 浏览量:1次
求办理外资企业注销程序的范本
外国注销
作者:来源:点击数:2172更新:2007-11-27 15:3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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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时间备注
1外国公司变更4800元20个工作日不包括政府费用
2外国公司取消4800-9800元25-50个工作日不包括政府费用
供参考的服务费(取决于公司)
其次,外国公司更改所需的材料
1,公司名称更改: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注册);
(2)营业执照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
(3)名称预先批准通知;
(4)其他相关文件和文件。
2,公司住所变更: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2)营业执照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
(3)居住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所有权证明副本);
(4)其他相关文件和文件。
3。业务范围变更: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注册);
(2)营业执照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
(3)批准证书副本(1);
(4)合同和细则副本和批准副本
(5)其他相关文件和证明。
4,注册资本变更: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注册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注册);
(2)营业执照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
(3)章程细则副本和批准书副本;
(4)带有三份公告的文件以及债务清算报告或债务担保证书
。5)由具有法律资格的验资机构发布的验资报告;
5,法定代表人变更:
(1)由原法定代表人或提议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注册);
(2)营业执照的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
(3)董事会决议;
(4)法定代表人的解雇文件和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营业时间变更: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2)营业执照为复印件,IC卡(电子营业执照);
(3)股东大会决议;
(4)准证书(1)的副本;
(5)修订文本和批准文本的副本;
3.取消外国公司所需的材料
(1)股东大会的决议;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申请书》;
(3)审批部门注销企业的批准书复印件(营业期除外);
(4税务机关签发的纳税证明;
(5)海关签发的纳税证明;
(6)由清算组提供并经清算组批准的清算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或受会计法委托的清算委员会)组织清算审核报告的原始报告;
(7)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IC卡(电子业务)许可证),公司印章。
参考:

请问一下,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详细程序?
清算报告需要首先完成。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公司法的具体规定:
第10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181条公司由于以下原因解散:
(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解散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3)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离而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应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解散。
第182条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7条第(1)款的情况,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
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应根据前段的规定进行修改。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83条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如果它继续生存下去,将会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则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84条如果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1),(2),(4)和(5)款的规定而解散,清算组应在自清算组起15天内成立解散原因和清算的日期应开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第185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1)清理公司财产并分别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公司清算有关的未了结的业务;
(4)支付清算过程中所欠的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债权和债务;
(6)偿还债务后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186条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应在6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
债权人对索赔的声明应说明索赔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提出索赔期间,清算组不得还清债权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的财产支付清算费用,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支付所欠税款,并还清公司债务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份额分配。公司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
在清算期间,公司得以生存,但不允许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支付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后,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成立后

外资公司的注销流程
1.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和清算的决议,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设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保留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和清算申请的决议,以及原批准成立的企业-发送申请的政府机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申请的,应当出具书面文件,政府机构批准的日期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开始之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清算委员会成立后的60天内,至少三份清算公告将在省级报纸上发布。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发布。企业债权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报告债权。
5.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发布国家和地方税收的纳税申报表;
7。清算组在清算结束日准备“清算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 “债务清算表”,“财产分配表”和“清算事项声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算结束时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8。清算组应当凭上述声明,审计报告和注销申请表申请注销税收(国家和地方税收)。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当场检查公司的会计资料。企业缴纳应纳税额后,取得税务机关签发的纳税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财务和统计注册证明书的取消程序;
10,取消银行存款帐户; {}} 11,公司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等,用于工商注销程序;
12,“批准证书”被退还给最初批准的企业所建立的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