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公司可以注销

发布日期:2019-11-08 05:27:15 浏览量:1次

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可不可注销?

可以注销,工商部门会接受。

注销 清算_劳资纠纷 劳动

请问有劳动争议的公司可以注销吗

有劳资纠纷的公司可以注销。

由于公司的注销是企业管理的问题,因此不在《劳动合同法》或《劳动调解与仲裁法》的管辖范围之内。

但是,争议事项仍由已注销公司或法人承担:

1.根据《公司法》第184条,公司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才能解散(注销)。发出清算报告。清算程序开始后,清算人应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

2.根据《公司法》第2条的司法解释,公司的股东,董事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会恶意处置公司,如果该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未能依法清算,虚假清算报告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3如果公司有未解决的劳资纠纷,则可以在程序中予以注销;但是,如果注销违反法律程序,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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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了 责任如何承担

可能需要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将变更的目的提请法院赔偿,并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的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雇主,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所有者和义务承担者。企业在劳资纠纷中进入清算阶段的,劳动者应当以清算组为争议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款,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在业务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力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所有事务。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发生劳资纠纷时进入破产清算,劳动者在选择对方时应直接将清算组列为被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