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配合公司注销

发布日期:2019-11-08 14:26:43 浏览量:1次

一位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的情况下申请注销公司吗

可以注销,但需要满足某些条件。 《公司法》第

条规定:

股东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程序应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两名以上的股东通过-三分之二的投票权。

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股股份具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投票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通过以下两项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才能迫使该决议取消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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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能全部到场,公司怎么注销!

公司法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的讨论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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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10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被解散的第180家公司,其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或其他解散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原因;

(2)解除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3)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注销;

(5)人民法院应依照本法第182条的规定解散。

第181条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0条第(1)款的情况,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

根据前款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82家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遇到严重困难。如果继续生存下去,将会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则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