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注销适用的会计准则
发布日期:2019-11-08 23:35:50 浏览量:1次
上市新版三的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否需要和母公司保持准则一致?
可以明确地说,不需要它。
公司选择哪种会计系统主要取决于监管机构的要求,行业的一般规则以及公司本身的特征。
中国现有的有效会计系统主要包括:
1。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华民国境外的企业,但不对外募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和保险公司的企业除外。所有公司成立。
2。小型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符合《中小企业标准化条例》中规定的小型企业准则的企业。
3。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运输企业,包括从事海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仓储企业,外国运输机构和城市的企业公共蒸汽(电动)汽车,出租车,轮渡,地铁和其他企业
4。商业会计制度,是实物的名称,其中规定,除不募集资金外,还经营小型企业以及金融保险公司。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相同),实施此系统。
公司可以根据行业和自身情况选择实施这些有效的会计系统。
财政部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执行公司会计准则。尽管当前的三板上市公司在会计条件和资本额方面存在差距,但它们也必须执行公司会计准则。
但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不需要执行公司会计准则。主要有两个原因:
1。有特殊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或未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无需完全参考中国财政部对上市公司(例如上述运输公司)的要求。如果要求他使用运输企业会计系统,则应实施运输企业会计系统,而无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公司在国外注册和运营,则应首先执行当地会计制度,更不用说与国内母公司保持一致。
2。子公司执行与母公司不同的会计系统。可以通过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满足上市公司的披露要求来实现会计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27条要求“母公司应统一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一致。 。如果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应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分别编制财务报表。第28条要求“母公司”公司应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以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一致。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的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进行调整;或要求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单独编制财务报表。 “该准则并不强调子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需要与母公司保持一致,而是强调母公司在合并报表时应根据母公司会计制度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差异。 。
因此,新的三项规定并不需要董事会的会计制度与母公司的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当然,保持一致性有很多好处:首先,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可以节省麻烦很多,但这完全没有必要。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时母公司账务如何处理?(急!!!)
这不是企业合并,因为母公司吸收合并的全资子公司,并且不会改变母公司可以控制的经济资源。可以认为子公司将其所有净资产用作母公司的分配。母公司收回原始投资成本,并将保留的未分配利润作为收到的股利,并确认子公司在当前清算注销期间的投资收益。
母公司在母公司账上的资产和负债应根据子公司的原始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如果该子公司是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而该子公司在初始购买日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的,母公司以该公允价值计量。从原始股权购买日开始连续计算。假设子公司被收购时,子公司400的净资产(注册资本200,资本公积50未分配利润150)确认长期投资400。吸收合并后,子公司的净资产为注册资本200。 ,资本公积。 100,未分配利润200,因此请确认投资收益50调整资本准备金50。
借入:资产1000
贷款:负债500
长期投资400
资本储备50
投资收益50

讨论: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会计、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1,同一控制下的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及子公司的净资产余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