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辞退孕妇
发布日期:2019-11-09 06:35:52 浏览量:1次
企业即将注销,辞退怀孕女工该如何赔偿?
《劳动法》规定,不得解雇孕妇。

分公司注销辞退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必要时,分公司取消,以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则单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注销,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公司会怎么赔偿呢。
怀孕期间无法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以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雇主应继续履行该合同。
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雇主应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不予赔偿或不予赔偿,雇员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起维权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如果雇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审判期间不符合雇用条件的证明;
(2)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渎职,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
(四名劳动者与其他雇主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这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被雇主拒绝纠正;
( 5)根据本法第26条,第一种情况中规定的情况使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如果雇主违反本条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劳动合同不得继续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补偿金。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证明。 e在15天内为工人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劳动者应根据双方的协议处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完成时支付。
雇主应保留已终止或终止至少两年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违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两次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证明书,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