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注销 孕妇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9-11-09 10:06:13 浏览量:1次
孕妇怀孕期间 单位要注销该怎么赔偿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给予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的工作水平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的劳动者月薪高于用人单位市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月薪以及支付标准对雇员的经济补偿是根据雇员的月薪确定的。平均工资是所付金额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该雇员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

公司即将注销,公司能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吗
应该给予赔偿。
为了保护女性雇员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的“三个阶段”的劳动权利,州和地方都有法律和法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雇主不得安排女雇员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第三级人工劳动强度和孕期禁止的劳动;
2.在哺乳期,女雇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所禁止的劳动;
其次,加班和夜班的限制
在女性雇员怀孕期间,雇主不得将工作时间延长至正常工作日以外。无法执行原劳动的,应当按照医疗部门的证明减少劳动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雇主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雇员延长工作时间。通常,不应安排他们在夜班工作,并且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某些休息时间。
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延长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
第三,产假规定
:《广东省职工假日假期死亡处理暂行规定》 6.女工,产假90天,包括产前15天。难产增加了30天的产假。
对于多胎,婴儿每增加一胎,产假将增加15天。推迟生育的做法(24岁之后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增加了15天的产假。那些获得“独生子女优惠证书”的人将享受35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将享受10天的产假。
根据《女雇员劳动保护条例》第8条:女雇员的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前15天。
分娩(出生于24岁以上的女性第一胎)增加了15天,而“独生子女”证明在出生后3个月内增加了35天。如果难产增加30天,多胎将生下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堕胎假:怀孕3个月,请假15天后堕胎;怀孕3个月后流产42天。
IV。 “三阶段”女职工怀孕工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程序性问题的指导意见
105,怀孕期间“三阶段”女职工可以参照确定《深圳市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不得因职工自身过错而停产,也不得因职工自身过错而停产。停工期间被调派从事其他工作的,停业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发放停产津贴:(一)停工时间在六个工作日(含六个工作日)之内,该员工的平均日薪应为该员工停止工作的一个月,其中80%支付给员工;(2)如果停工超过连续六个工作日,从第七天起,停工前三个月,雇员应平均向雇员支付日薪的60%。期间工资按原工资支付;哺乳工资以《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为依据。他们中有75人得到了报酬。
五,用人单位可否解除或终止“三阶段”女职工劳动关系
。1.《保护妇女权益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结婚,怀孕或产假,以母乳喂养为由,解雇女雇员或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29条在下列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c)怀孕期间的女雇员,分娩和哺乳期;但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可能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证明有劳动合同。

公司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您好:
根据您所描述的事实,请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回答以下问题:
我怀孕了6个月,公司正在不是由于金融危机。工厂没有关闭。与孕妇一样,雇员的报酬为N + 4。您知道这种补偿是否合理吗?
1。判断赔偿是否合理是否合理,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您所描述的是,由于金融危机,该公司不得不关闭工厂。关闭生产线是否裁员?还是公司解散了?
2.如果裁员,则必须依法进行,裁员时不应裁掉孕妇。
第41条是下列情况之一,要求裁员20人以上或裁员20人以下,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解释情况后,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可以将减少人员的计划缩编至劳动行政部门:
(1)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2)生产和经营中的严重困难;
(3)企业转换,重大技术创新或业务方法的调整,在劳动合同变更后,仍然需要裁员;
(4)其他原因劳动合同所基于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考虑以下人员:
(1)与单位长期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与本单位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家庭中没有其他受雇人员,并且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如果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任命人员,则应通知已被解雇的人员,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被解雇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职业的劳动者疾病危害在离职之前没有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没有疑似职业病的患者;
(2)因在本单位工作而引起的职业病或伤害,并被确认已失去工作或无能力工作;
(c)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与工作无关的伤害;
(d)女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 {}}(5)公司已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不到5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解雇了工作人员,您可以要求: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从事劳动。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
3.如果公司解散,因为主体不存在,有必要终止与所有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经济赔偿必须依法进行。孕妇和孕妇之间没有区别。
4.如果公司因其他原因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则必须按照法律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经济赔偿基金也需要依法赔偿。
以上评论是根据您的描述和问题给出的简单答案,仅供律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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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敬杰,河南省郑州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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