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注销清算小组对
发布日期:2019-11-09 14:55:59 浏览量:1次
工商注销得成立资产清算小组,怎样成立小组呢?有什么要求没?
有限责任公司应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并宣布债权人;
(3)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完成业务;
(4)清算过程中所欠的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和债务;
(6)偿还债务后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结算团队应以公司的名义代表公司参加活动。

公司注销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然后开始清算。
2,通知或宣布债权人并注册债权人,债权人向清算组宣告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的资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并制定清算计划。
4。处置包括应收账款的收回,非货币性资产的出售等资产,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损失。
5。债务清算时,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应在支付清算费后,按照法定命令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欠税款,还清债务。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的属性。公司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债务后具有余额时,剩余资产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给各投资者。其余财产应视为对外销售并确认。收入或损失。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支付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注册。

公司清算小组怎么成立?是需要开办单位来组织吗?打官司时可以以清算小组为原告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
第183条公司符合本法第181条(1),(2)和(4)的规定。如果根据第(5)款的规定解散,则应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第184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1)清理公司财产,并分别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4)支付清算过程中所欠的税款和产生的税款;
债权和债务;
(6)偿还债务后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185条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
债权人对索赔的声明应说明索赔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提出索赔期间,清算组不得还清债权人。
第186条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的财产支付清算费用,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支付所欠税款,并还清公司债务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份额分配。公司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
在清算期间,公司得以生存,但不允许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支付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
经人民法院宣布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188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取消公司注册,并宣布公司终止。
第189条清算组成员应忠于职守,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也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如果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90条如果公司依法宣布破产,则应根据有关企业的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