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判决时注销
发布日期:2019-11-09 15:06:10 浏览量:1次
公司被判决解散如何清算
1.法院可以根据最新的《公司法》(2014年3月1日实施)第1102条(旧的“公司法”为第1103条),判决公司应解散。 2.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第810103条公司因本法第100条第1款,(1),(2),(4)和(5)款的规定而解散。清算组应在原因解除后的105天内成立,并应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清算组由南方大学认可的董事或股东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3.有关特定的清算要求,请参阅《公司法》第10章中有关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规定。

判决前被告公司注销,但判决又生效了,怎样处理申请执行
基于新事实申请重审。

有案在身的公司突然注销法院如何判决
体内所谓案件意味着债务还没有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