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往来抵不平该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19-11-11 19:48:02 浏览量:1次
企业注销了,基本账户也不能保留,应收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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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准备注销,留抵增值税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贵公司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以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虽然一般纳税人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以退税,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准予扣除的。
公司往来账上个人有往来,但人走了,账上该怎么处理
该公司必须办理许多手续才能取消正式程序。我建议您寻找一家要处理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
公司取消债权债务时该怎么办
公司必须依法取消程序,并成立清算组以宣布清算债权债务。如果宣布,则在45天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的,不进行清算,股东应承担法律责任。
您可以检查工业和商业文件。文件应包含单位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否则,工商部门将不批准取消。可能要求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倒闭,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标的
(1)企业法人被关闭,吊销或营业吊销执照,并在取消注册之前对其法人进行注册。资格和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应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起诉和回应。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以清算组织的名义参加诉讼。是否增加企业主管部门,初创单位,股东或投资人参加诉讼,是当事人自治的范围。如果该方不要求添加其他内容,则通常无需添加。如果没有公司法人清算组织,或者该人的下落不明且无法带到法院,则可以通过通知或直接向清算债务人送达。如果原告仅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初创单位,股东或投资者,则有必要加以区分:如果要求当事方履行清算义务,则法院可能无需增加企业法人;要求企业清偿债务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由中尉责令企业主管部门,初创单位,股东或者投资者承担。清算责任而不必增加企业;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仅投资有缺陷的,由新增被告为共同被告。
(2)清算债务人应当根据上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企业法人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债务人为上级主管部门,非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的清算债务人为清算债务人。是其主管部门或初创单位,法人合资企业的类型是其合资方,中外合资法人是合资方,外资企业法人是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债务人是其全部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债务人是其控股股东。
(3)企业法人已经通过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被取消。对未清偿剩余债权债务有争议的,清算债务人为当事人。
如果企业法人未依法进行年度检查,则不得影响诉讼人的资格,除非被依法取消,否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和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