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债务可以起诉股东吗

发布日期:2019-11-12 02:27:40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后,其债权能否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企业法人是吊销营业执照而不是吊销营业执照的,只要不成立清算组,企业也是当事人。详情请参见《关于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状态的批复》(法〔2000〕24号)。

其次,公司应按照法定程序注销债权人,并安排债权和债务的承担:

1.企业的注销应与企业债权人达成协议在企业债务上就债务转移达成共识。与公司债权人的合营企业对所有投资者的债务清偿负连带责任,企业应当私下转让债务人,逃避债务清偿责任。

2.不要相信以您自己的名义还款的协议。没有还款保证。必须通过诉讼解决。{@}

,以下答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您医院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被撤销后的民事诉讼状态”。经过研究,答复如下:??

的撤销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非法的公司法人施加的行政处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清算。清算程序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完成后,企业法人应予以销毁。因此,在公司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直至注销登记之前,公司法人仍应视为尚存,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公司法人的下落不明,无法通知诉讼的,债权人应当起诉被撤销营业执照的被告,人民法院也应当给予许可。开办单位具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的情况,如果没有为避免债务状况而进行的投资不足或资产转让,则只能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并承担诉讼责任。清算责任。可以按照上述精神处理医院要求中涉及的问题。 ??

复杂

清算 注销_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解散后以前所欠的债权债务股东要承担吗

首先,有必要区分欠款是债务还是债务。如果欠债,债务清算组可以向债务人付款;如果是债务,则应根据注销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其次,根据法律清算程序的标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应分为合法注销和非法注销。取消后收回债务的后果大不相同。

首先,合法注销公司是指公司清算人按照《公司法》第180条至第189条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取消了在工商部门的注册。的行为。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公司解散,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

2,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清算债权和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在法律期限内在报纸上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在还清相关债务之前,无法分配公司财产。给股东;清算后,清算组应当作出清算报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在此期间,清算组成员应尽职尽责,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故意或严重过失。如果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根据《公司法》第188条和《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45条对公司进行法律清算和注销,则该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将被取消,并且该公司及其股东以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其次,公司的非法注销主要是公司的清算债务人未经合法清算程序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的行为。未经合法清算程序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1。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人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者被动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资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并未从法律意义上被注销;

2,清算债务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如果不遵守《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则严格执行债权人通知程序,或者在不违反《公司法》的前提下进行股东分配未清算公司债务;

3。清算债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让实务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企业资产,销毁隐藏的企业财务账簿,并指示企业资产状态未知;

4。清算人未依法清算的,将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清算报告,对工商部门进行诈骗,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上述清算债务人的行为属于“清算组成员因《公司法》第190条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应承担责任。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版)中某些问题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对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作了更详细的调整和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清算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造成公司财产的贬值,损失,毁灭或损失。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支持;清算债务人可能由于未履行义务而无法进行清算,从而导致公司的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损失。如果债权人声称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第19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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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了,还能被起诉吗

公司名称和法人资格的取消,表明公司的法定主体资格已经消失,不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如果公司经过清算或破产程序,则认为公司的债务已得到处理。未清债务的,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对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时,应为依法清算的企业法人当事方;不依法清理的,予以注销。公司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投资者为当事人。

扩展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注册规定》

第七章取消注册

第二十条企业法人因其他原因停业,被吊销,宣布破产或终止营业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审批机关的证明,完成证明。清算债务,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 。经登记机关批准,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存入存款的银行。制造。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未开始经营活动或者已经停止经营一年的,视为关闭。登记机关应当收取企业法人的业务。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通知正式银行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