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要注销公司股东不同意
发布日期:2019-11-12 16:36:28 浏览量:1次
公司法人能否未经股东同意就将注销,会有什么责任?
2008年,这三个合伙人组建了一家贸易公司,该公司占公司股份的35%,法人占公司股份的35%,其他占30%。

两人公司,我是法人,占90%%股份,要注销公司。,现在另一股东不同意,该怎么处理?
建议进行协商,协商不能通过诉讼进行。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股东大会的四十四条和表决程序应由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
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由两名以上的股东通过-三分之二的投票权。
第181条公司之所以解散,是因为以下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吊销;
(5)人民法院本法第183条的规定应予解散。
第182条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1条第(1)款的情况,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
根据前款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的章程是否规定公司的解散必须得到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如果没有协议,将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 ,只有三分之二的人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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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要求注销公司但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1.更换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