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注销后还能成为被告吗

发布日期:2019-11-12 20:25:58 浏览量:1次

企业被吊销了还能成为被告吗

首先,是企业停业后的诉讼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规定》:企业法人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停止经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的六个月内的活动。企业停业后,登记机关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注销登记通知银行。企业因停业而被注销的,清算单位应当组织清算组清算企业的债权债务。资产资不抵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如果企业实际上处于破产状态,但登记机关未领取营业执照,也未注销企业的,企业法人地位继续存在,由企业负责。欠的债务。目前,公司法人已成为诉讼主体,可以提起诉讼。实际上,经常遇到的情况是企业实际上已经关闭很长时间,有些已经被注册机构取消,有些没有被取消,企业很长时间处于无人状态,并且运营商,经理和员工已被解散,未清债务。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债权人起诉企业的发起人或企业的股东,是否应该允许?法院认为,依照《民法通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应当依法终止法人,并停止范围外的活动。根据法人理论,法人资格被视为在清算范围内尚存,性质属于明确的算法。负责算法的人负责清理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并起诉被告。毫无疑问,公司的停业是法人终止的情况。因此,负责企业清算的单位(以下简称清算单位)不负责清算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清算单位,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清算单位履行清算义务。 。至于是否可以起诉企业的发起人和股东,则取决于企业的发起人和股东是否被清算。此问题也在下面讨论。

概括而言,公司停业后的诉讼问题可总结如下:

1。企业停业后,由清算组成立负责债权债务清算的,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可以起诉被告。 。被关闭企业的债权人应为清算组的被告。

2。企业停业后,由登记机关注销,但未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由清算单位负责。债权人起诉封闭企业的,清算单位为被告。

3。企业停业后,并没有被取消,也没有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和债务。企业与清算实体为联合诉讼实体。封闭企业的债权人的起诉可以是该企业与清算实体的共同被告。

其次,是企业撤销后的诉讼问题

企业撤销是企业主管部门决定企业退出市场的决定。企业因注销而注销法人营业执照的,由法人处以终止,并可以注销登记,清算其债权债务。如果公司的设立中有一个清算组来清理企业的债权人债务,那么清算组当然是诉讼的对象,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没有清算组负责清算债权和债务,清算实体就是诉讼的对象。的问题

清算 债权人_清算组 注销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能列为被告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民事诉讼地位的答复”(2000年第29号法律〔2000〕24号),“撤销了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处以行政处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依法予以清算。在清算程序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完成后,应销毁企业法人才,因此,在撤销法人资格之前,应当撤销其法人营业执照,直至注销登记为止。企业仍应视为尚存企业,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公司法人下落不明,不得通知诉讼人参加诉讼,债权人应当为被告人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业单位的,人民法院也应当给予许可。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没有足够的投资或转移资产来避免债务的,启动单位只能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并承担清算责任。”尽管一家建筑公司已经被工商部门清算以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且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注销,但根据上述规定,一家建筑公司

仍应被视为尚存,并且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因此您可以直接将公司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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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 已经注销,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吗?

  你好,如果该公司注销前依法经过清算,但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公司债务。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该公司注销前没有依法经过清算,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股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法定事由出现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进行了清算,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作为有限公司,如果不存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情形,公司对外仅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经清算,符合破产符合案件,那么作为债权人,你就无法再追究其未清偿部分的民事责任。

  公司非因破产进行了清算,但公司账上无法查清欠债务人的欠款。此种情形下,债务人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证明公司清算报告虚假不实。你可以公司股东为被告主张未清偿部分的民事责任。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