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还能再设立么
发布日期:2019-11-14 18:18:15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有了对以后从新注册有影响吗
根据工商法规,新注册公司的名称不得在三年内与旧公司重复。除非使用其他名称,否则在取消后的三年内不能注册旧公司名称。如果您可以重新注册,那么税务注册也是新的。老公司注销国家税后,也将注销地方税。营业执照也必须被取消。如果您不申请年度工商检查,工商局将吊销您的营业执照。
《企业名称注册管理管理办法》
第31条如果企业名称处于下列情况之一,则不予批准:
(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代理机构核准或注册的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相同,但投资关系除外;
(2)由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根据本办法第十八条注册的企业名称,投资关系除外;
(3)与名称更改不到一年的另一家公司的原始名称相同;
(4)与撤销或注册被撤销少于三年的企业同名;
(5)其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

公司注销后,以后想再注册公司用原公司的名字还可以注册么?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名称不予批准:
......
(3)变更企业名称。

分公司申请注销后又撤回可以吗
您必须再次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许可证5份(加盖公章)
★2,注册申请(加盖印章)
★3,分支机构的商业财产证明书,租赁协议复印件(朝阳需要租金发票)公司的注册地址,需要出示商业房地产证书复印件(住宅建筑需要社区盖章)。租房子时,询问房东是否可以注册。
★★4,分支机构负责人,照片(黑白)
★5份身份证(如果您要寻找黑色,中介机构注册公司)。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副本无效”,以防止非法成分损害您的权益。)
★5,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国家税注册和地方税务注册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总部的验资报告副本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