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未分配利润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9-11-14 18:20:36 浏览量:1次
注销时有未分配利润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与上例相同,只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税率发生了变化)是否需要取消个人所得税?
答:首先,处理独资合伙企业:
尽管您的公司是个人投资企业,但仍需要区分是独资(合伙)企业还是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并且两者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如果是独资企业或个人合伙企业,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收缴条例》 《关于个人所有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0] 91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解决有关的税务事项,并注销产业和商事登记。企业的清算收入应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的清算收入是指在清算时所有资产或资产在清算时的公允价值中的部分,扣除往年保留的各种清算费用,损失,负债和利润后,超过实收资本。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从独资经营中获得的利润如上所述。
2.如果不是独资经营或个人合伙经营,也就是说,如果您投资的企业是公司所得税,则您的结算后收入应按以下方式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所有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应当由企业自行决定。从资产中扣除。税基,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算损益等余额为清算收入。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间的清算计算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
同时,个人投资者从企业清算中获得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本质上是个人从公司获得的股利收入,需要根据股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税法第2条提及的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为:(7)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个人对债权和权益的占有。利息,股息,股息。
对于小型企业和一般纳税人,上述待遇相同。

母公司下属子公司注销的会计处理
1.子公司在注销前无法偿还母公司的借款,因此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必须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300万元,
贷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0万元
2。子公司注销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为0元。因此,应进行以下输入:
借款:50万元的投资收益,
贷款:5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
3.年初至今的损益期初至注销之日之间的期间,应包括在合并收益表中,合并条目:
借款:投资收益,
贷款:子公司的当期损益(各种利润)和亏损主题),
贷款:子公司期初的未分配利润。
扩展名:
I.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核算。
(1)使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通常应保持不变,除了增加或收回投资外。
(2)在股权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企业应享有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记入“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当您收到现金股息或利润时,请从“银行存款”帐户中扣款,并向“应收股息”帐户中贷记。
第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1)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2)在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根据被投资单位在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各会计期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本年度。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企业应当根据该公司的股份,冲减该科目,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如果被投资方有净亏损,则应进行相反的输入,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减为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科目;在实际扣除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从“银行存款”科目中扣除,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总公司的股权已经转让给别人,分公司账上有未分配利润,现在新的股东想注销分公司,如何规划可以避免产生税负
我想知道分支机构是否是总部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