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注销子公司是否需要合并报表

发布日期:2019-11-14 18:26:05 浏览量:1次

期初无子公司 期中增加一子公司 子公司又在期中注销 期末是否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必须合并。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个问题:当期增加子公司,当期减少子公司。

加强子公司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22条规定,“母公司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由于同控制应将子公司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未合并的子公司,自购买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合并子公司的收入,费用和利润。损益表。”

降低了子公司的处理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第23条规定,母公司将在交易期间处置子公司在报告期中,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应计入合并利润表。

子公司 合并_分配利润 当期

请教版主:子公司注销后的会计报表合并处理

根据正常的合并,只有在票据中披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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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撤销当期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的账务处理

全资子公司借款:未分配利润-年初

投资收益

贷款:今年的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未分配利润--年底

借入的非全资子公司:未分配利润-年初

,投资收益(=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小股东的损益(=本年度已实现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的比率)

贷款:今年的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未分配利润-年终

,抵销的基础是通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信息具有相等的关系,即:

年初未分配利润+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 }分配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应付股利o r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