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新公司使用其名字
发布日期:2019-11-15 08:06:39 浏览量:1次
公司名字注销后,什么时候才可以重新用?
取消公司名称后,可以重复使用至少1年,最多3年。
根据《企业名称注册管理条例》第21条,在以下情况下,申请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相似,注册机构不会批准:
(1)少于3年的撤销;
(2)营业执照已被撤销不到三年。因此,根据您的情况,企业名称已被取消少于三年,将不被批准使用;
(3)企业因本条第(1)和(2)项所列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取消了注册。不到1岁。
公司注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注册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公司);
2,公司签署“公司注册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理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我本人签名);
3,公司的取消决定,指出取消原因(由总部提供));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收费:
1.注册费:
如果您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将按总注册资本的0.8‰缴纳注册费;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缴纳的0.4‰;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不再缴纳;
如果获得营业执照,则注册费为300元。如果更改注册项目,注册费将更改为100元。
2,复印费:营业执照副本为10元。

公司注销了原来的名字,又重新注册了新名字,还是原来的老板和工人,以前的工龄还有效吗!
是否想知道公司已将其名称更改为新名称?

旧公司注销后换新公司名字,其余都没变,员工签合同时是否应该有试用期。
当单元进行更改时,新单元应接受原始单元的所有关系。员工和新部门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试用期。可以使用以前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需要改变劳动合同,则雇员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
,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雇员,或提前30天向雇员支付一个月的薪水。此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工人生病或未因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执行原始工作,也不能从事雇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2)工人没有工作资格。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他们仍然没有工作资格;
(3)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劳动。法。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
(3)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维持或改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规定应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应根据本条第一款终止定期劳动合同。本法第44条;
(6)根据第四,第四和第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单位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的,应以一年为基础;少于六个月的,应当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市政府或区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向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支付的金额,支付的经济补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文所用的术语“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工人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