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原股东还有责任

发布日期:2019-11-15 15:38:41 浏览量:1次

公司注销后,原股东的权利怎么维护?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解散,清算,注销登记等合法程序后被注销。 《公司法》,《公司注册管理条例》和《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公司的解散,清算和注销。但是,由于这些法规相对广泛且不够全面,因此在法律上无法发现许多实际问题,也无法保证公司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尤其是取消制度。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申请注销登记的程序条件。此外,不包括与公司注销后遗留下来的问题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例如债权和债务,档案材料的保存以及社会责任。公司注销后债权的实现与原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关。从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角度看,这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讨论这个问题。

一,公司的公司注销制度

(1)公司注销后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根据中国的《公司法》,公司解散,清算并取消了注册程序,一经取消,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项权利义务均被消除。取消注册和公告后,该公司终止。由于法人资格的丧失,注销后的公司失去了民事主体的地位,并丧失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因此,如果公司在取消后仍然有索赔要求,则原公司不存在,并且不可能以公司的名义行使追索权。

(2)公司撤销后的债权

通常在公司的清算阶段,所有债权和债务都应结清。清算后,公司的剩余资产由股东获得。但是,由于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的遗漏或无能,在公司清算后公司中仍存在未解决的债权。对于这部分债权的具体实现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和对民法理论的理解,随着公司的破产,所有债权和债务应被销毁。但是,从财产所有权的角度来看,公司清算后未实现的债权,根据其性质,也属于公司的财产,最终归股东所有。那么,在属性的这一部分应该做什么?是随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而被淘汰,还是原始股东仍在追求?

二,公司注销后债权的实现

(1)公司注销后原股东是否可以取得债权人

。公司财产是公司注销后依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公司,包括公司名称中的财产权。 ,索赔和无形财产权。在公司存在期间,公司拥有公司财产的全部合法财产权。在现代公司理论中,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是分开的。股东的资本转移到公司的财产后,它将失去所有权并成为公司的财产。在公司存在期间,股东不能要求公司退还其财产。但是,公司终止后,清算后公司剩余财产的所有权由原股东取得,并由原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或协议分配。公司财产的最初来源是股东的出资。之后,公司的经营活动改变了股东的原始出资额。这种变化可能是数量增加或减少。对于超过原始出资额的财产,可以视为原始出资额的利息。这样,原始投资者在公司解散后获得剩余财产是合乎逻辑的,这也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

并且根据“揭穿公司的面纱”的理论是一种启示,原始公司的债权也应属于原始股东。 “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是

公司 注销_清算 债权

公司注销原法人还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要。除非公司是独资公司,否则一般公司责任只能由公司承担。

但是,如果涉及债务,则有点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7条第二款:“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和清算,完成登记和注销登记后,公司将被销毁,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资产由股东依法分配,因此归股东所有。但是,清算后尚无明确的处理办法,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注销,法人可以控制债务问题,但注销后与法人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请注意,但是如果公司在成功注销后存在债务问题,则您的法人有责任,最明显的含义是在注销之前没有债务。成功注销后,债务问题是您法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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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原来欠的债权债权股东要承担吗

1.我认为您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解散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上述规定应理解为直接通知已知且能够送达的债权人,并应通过未确定或无法交付的债权人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据您说,您已经有一个仲裁裁决并申请执行,这应该是明确的债权人,并且您实际上应该能够直接交付。因此,公司应直接将其解散通知您,并要求您以债权人的身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如果未通知,则是公司的责任,应依法承担不利的后果。

3因此,您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评论仅供参考,希望您能成功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