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以货抵债无发票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9-11-16 01:31:28 浏览量:1次

对方企业已注销,无法取得发票,财务人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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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注销_纳税人 退还

公司注销未抵扣的进项税怎样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破产,破产,解散,停业后出售的商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当前的税法。税务机关不再退还从纳税人存货开始时未扣除的应纳税款的税款,征税后发生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 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被取消或取消。将其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库存不会从进项税中转出,并且其税收抵免也不会退还。因此,取消贵公司时预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将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1条,但企业所得税和可抵扣的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抵扣其税金及附加。虽然一般纳税人在注销时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退还,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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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了,外公司欠我公司债务,需要给对方开具发票拿回欠款,该怎么办理呀?急,谢谢

建议:将您公司的注销程序,工程合同,已付帐簿的复印件,对方欠款的证明,情况说明(需要开具发票)和经理的身份证明直接交给当地税务局经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