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赔偿
发布日期:2019-11-16 02:16:47 浏览量:1次
分公司注销,员工赔偿问题?
1.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后半年也是一个月,不到半年为

分公司注销赔偿金怎样计算
这主要取决于合同条款的指定方式。
由于青岛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因此您签订的合同是以总公司的名义签署的。因此,青岛分公司的退出并不能免除总公司的合同责任。
如果合同明确指出该解决方案可以在青岛分公司取消后实施,则将根据合同执行该解决方案。如果不清楚,原则上总部将继续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总部在履行合同时违反了合同,应根据合同或一般惯例予以赔偿。赔偿金额通常应包括您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的损失金额。也就是说,如果您故意扩大损失,则这部分损失将不予赔偿。在其余情况下,如果您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则应该有合理的补偿。
是指人事合同,对吗?这取决于合同的地点。如果您指明工作地点,您当然可以拒绝。否则,您在理论上不能拒绝它。此外,一些合同条款还表明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免除责任。因此,最主要的是要查看合同条款。但是,我认为总公司会考虑这个因素,因为任何公司都必须诚实,太不合理,而且条款在市场上站不住脚。

分公司撤离,总公司不给赔偿,如何处理
员工被分配到其他分支机构,并进行了减薪和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