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注销公司吗

发布日期:2019-11-18 10:47:38 浏览量:1次

外资公司注销需要注意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备案材料

向外商投资企业核准解散前,必须先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方可解散清算程序。 (各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并向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

(1)申请;

(2)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外国公司注销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财政补贴回报。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可能会因其行业而受当地政策的约束,或者当地政府可能会享受某些财政补贴以吸引投资(当然,基本上没有这种东西)。核销外商投资企业时,可能需要协议或政策规定的营业期才能返还财政补贴。

(2)取消税收。退税通常是撤退过程中最长,最严格的过程。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发生税收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另外,每年的三月至五月通常是企业所得税结算的时期,税务机关非常忙。在此期间,取消税收的程序可能会延迟。

(3)员工安置正确。当外商投资企业撤退时,员工安置问题相对困难。员工可能会向公司提出各种要求,并影响清算流程。协商不成功的,企业可以考虑依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4)信贷和债务处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在清算期间,公司可以生存,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业务活动。清算期间,企业应当清算债权债务,不进行新业务,并签订与业务有关的新合同。对于公司在清算前签订的合同,可以在与另一方协商后将其取消,或者您可以选择继续执行该合同。对于暂时无法收回的债权,为了不影响清算,应将其通知债务人后视为移交给关联公司,并由关联公司跟进。

清算 公司_分支机构 清算组

外国公司中国代表处注销需要哪些程序?

1.须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公司清算组织应在公司清算结束后30天内申请取消注册,并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该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申请书。

2。股东大会决议(当公司因营业时间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或股东大会决议而终止时,应提交)。

主要内容:(1)公司解散的原因和股东大会同意解除其意见; (二)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的候选人和清算组负责人; (3)股东大会认为应当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当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债务终结裁定和人民法院发布的债务清算。

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应为:(1)公司在清算基准日的基本资产和负债; (二)公告; (三)债权债务和外国投资的处理;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的分配)。

4。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对清算报告的确认。

5,由税务部门签发的纳税证明。

6。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II。评论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违反法律责令关闭公司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组织股东,有关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2。公司依法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不得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并应当提交法院的破产裁定或者行政机关下达的文件。关闭。

3。注意取消时间程序:如果公司决定解散,则应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应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报告债权,而未收到通知。因此,清算组必须在首次公告后的90天内向注册机构申请注销。

4。登记机关管辖的分支机构应当与公司一起办理注销手续。

5,必须在注销公司和完成相关法律程序之前处理公司的外国投资。

6。如果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则也应同时取消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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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注销的相关规定吗?

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时,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证等有关文件。注册并获得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方式,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194条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时,必须指定负责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的代表或代理,并为该分支机构分配资金以适应其业务活动。资金。

如果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需要最低营运限额,则国务院应当另行规定。

第195条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以其名称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和责任形式。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在此机构中提供外国公司章程。

第196条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的运营承担民事责任。

第197条经批准在中国开展业务活动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198条外国公司撤回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还清债务,并按照本法有关该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在未清偿债务之前,其分支机构的资产不得转移到中国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