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注销中被投诉

发布日期:2019-11-18 11:18:39 浏览量:1次

求助:公司快要注销了,我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要如何做得到经济补偿?

感谢您的肯定并回答您的问题:

1,首先,您说旧单元已注销。这是什么意思?我对劳动法了解更多。公司法只知道一些。普通公司取消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讲,它相当于“破产”。这时,公司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破产”的有关规定向您支付经济赔偿。从2005年9月至今计算经济补偿。细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后)。

2,关于您的情况,您说公司安排您与新公司重新签约,那么如果您在上面说“授权”,那么新公司与旧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您理解在取消错误时,旧单位是按照公司法律划分的。)那么,新公司是具有单独单位的新公司,因此新公司可以承担旧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目前,法律规定尚不明确。如果您同意与新单位签订合同,那么您在旧单位工作的年数应在新单位中确认。如果您不同意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则旧单位还必须支付您的经济补偿,然后您离开。

3。关于投诉,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我不明白您所说的“注册债券”是什么意思。如果旧单位有上级权限,您也可以去投诉。

仲裁 劳动者_劳动 用人单位

如果公司已注销,要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该公司已经注销,必须签发离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签发终止劳动证明,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的结果可以用作证明两个劳动者都解除了劳动的证据。关系。

工人还可以使用社会保障付款记录作为终止劳资关系的证据,并且工人还可以发表声明,说明劳资方没有劳资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第七十八条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要求更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证明书,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争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小时在线_提供快捷服务

去劳动局投诉后,老板把公司注销掉了,怎么办

可能需要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将变更的目的提请法院赔偿,并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的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雇主,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所有者和义务承担者。企业在劳资纠纷中进入清算阶段的,劳动者应当以清算组为争议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八),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在业务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力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所有事务。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发生劳资纠纷时进入破产清算,劳动者在选择对方时应直接将清算组列为被诉人。

法律扩展名:

1。劳资纠纷案之前必须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劳资纠纷已经进入仲裁阶段但尚未结束,则雇主的命令将被撤销。许可,被命令关闭,撤销以及雇主决定提前解散和关闭企业,在某些情况下无法承担相关责任。这时,律师建议劳动者按照《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处理规则》第8条的规定开放单位的投资者。单位或主管当局共同主张权利。

2。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种情况:当雇主进入破产阶段时,其主体始终处于变化状态。例如,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时仍然存在,但诉讼阶段进入清算阶段;或在仲裁时,它处于清算阶段,但在诉讼时,清算组已经解散;或者在第一次审理时仍然存在,并在第二次审理时进入清算阶段;或者在第一次审理时,它处于清算阶段,在第二次审理中,清算组被解散。鉴于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的一项程序,因此在雇主破产的过程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是因为主体发生变化,劳动者重新提起诉讼,那么,以劳动仲裁为由术前?

我们提出以下几点:

首先,仲裁机构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出仲裁裁决,并进入诉讼阶段。如果主体更改为清算组,该裁定仍可以作为诉讼的前提条件。 。由于清算法人与原雇主法人基本相同,因此,此时只有明确算法人才是为某种需要做好法律准备的法人。此外,劳工与原雇主之间的劳资纠纷的事实没有改变,也不受清算组的建立的影响。这也是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劳动者拥有仲裁裁决并向法院申请更改诉讼人姓名的原因。法院可以直接将明确算法的人更改为被告。

第二,如果对劳动争议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则可能是清算组解散了。这时,劳动者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工商注销凭证中的债权人债务人应为被告。一方面,它不是劳资纠纷案件所独有的,司法实践中与民事有关的案件也是如此。

需要补充的是,劳动者对原始雇主的被告提起诉讼的情况是相对罕见的特殊情况。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劳动者与未申请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营业期限届满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继续经营的,应当以用人单位或者投资人为当事人。 。以及《劳动法》第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