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注销股东纪要
发布日期:2019-11-18 16:47:52 浏览量:1次
有限公司因合并而注销是开董事会纪要还是股东会决议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合并决定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公司不经营法人注销股东不配合并且威胁
公司法
第10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被解散的第180家公司,其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或其他解散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原因;
(2)解除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3)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其关闭或注销;
(5)人民法院应依照本法第182条的规定解散。
第181条如果公司具有本法第180条第(1)款的情况,则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生存。
根据前款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应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将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82家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遇到严重困难。如果继续生存下去,将会给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则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企业注销需要注销报告
企业注销时,一般需要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该企业停业清理清算的审计报告,并提交税务局备案。